一、总体情况
2022年,璧山区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委区政府、市公安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扎实推进重点事项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在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治理能力、解决民生诉求、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区公安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运用“平安璧山”新媒体平台、区政府门户网站、渝快办平台、窗口单位展示、警营开放日等多种渠道,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政府信息,坚决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2年,政府网站累计制作发布各类公安信息64条、动态新闻50条。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继续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促进答复实效提升。本年度,未收到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合法性审查力度,特别强化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安排专人定期对公开的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同时,区局坚持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行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安全两不误。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积极配合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维护与管理,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政务公开作用。2022年,“平安璧山”官方新媒体矩阵平台共计发布信息8160余篇,累计阅读浏览量5676余万次。
五是监督保障。区公安局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由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分管,警令处牵头具体抓区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核、责任追究、保密审查、考核评估等监督保障机制,明确内容审核、保密审查等职责和规程,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杜绝出现敏感有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零差错”。 落实公开电话023-41886024专人接听,确保群众来电有回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810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4449 | ||
行政强制 |
44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38.5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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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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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公安局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的管理、更新,网站工作有一定进步,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个别信息发布不及时、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等。目前已通过督促、提醒、自查等方式不断改进。下一步,区公安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公安局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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