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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交通运输委的名义,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参与拟订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2承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执法职能。组织、协调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的执法工作。

3承担公路、水运和地方铁路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执法职能。

4承担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执法职能。

5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

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交通运输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根据璧委编委〔2019〕114号文件,整合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等执法门类的执法职责,组建重庆市璧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区交通运输委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副处级。

根据本单位职责,重庆市璧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下列内设机构10个:办公室、财务科、法制科、安全科、特勤科、质监科、治超科、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核定参公事业编55名,2024年12月31日,有在编人员49人,设支队长1名,政委1名,副支队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退休人员39名,2024年退休2人,去世1人,调离2人,新招录6人,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管理。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533.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3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0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00万元;收入比2024年减少64.3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64.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533.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8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077.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40万元;支出比2024年减少64.3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83.7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9.35万元。

按照我区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4年结转并编制到2025年预算的资金。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33.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3.00万元,比2024年减少6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9.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减少83.7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经常性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043.58万元,主要用于治超治限、打击非法营运,行政强制,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执法工作,比2024年增加19.35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专项资金增加,用于执行交通综合执法质量提升专项任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39.70万元,比2024年减少6.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是本单位无人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0.70万元,比2024年减少0.3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00万元,比2024年减少6.50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数量较上年度减少,单位实行单车管量并考核,减少车辆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公务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78.41万元,比2024年减少34.01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原则,经常性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0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5.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76.0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5.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3.5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单位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周红    联系方式:023-85288510



附件下载:

区交通运输执法支队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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