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教育工作,起草本区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2.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步骤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本区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全区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组织和开展教育体制改革、教育教学工作改革、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教育体系和运行机制,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负责指导全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区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健康教育、国防教育、环境教育、人口教育、科技教育、劳动教育、安全教育等管理工作。
5.负责普通教育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课程设置监督、教材征订、教育科研及招生、考试工作。
6.负责学前教育机构资格审核,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
7.负责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及“三残”儿童、少年的普查、入学工作。
8.统筹本地区职业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负责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教育科研及招生、考试、推荐就业的管理工作。
9.负责文化教育类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地区青壮年文化和科技培训工作,协调、指导各镇街文化学校工作,负责成人教育干部师资培训提高,负责成人教育教学研究。
10.负责全区学校现代教育技术、电化教育工作以及图书资料室、理化生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1.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组织管理工作和教师资格考试组考工作。
12.按照有关规定权限,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录用、职务评聘、工资福利、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交流工作。负责幼儿园、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培养培训和考核指导监督等工作。
13.督促检查教育系统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会同区财政部门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的经费预算管理,负责编制教育专项经费使用计划,指导、监督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
14.指导学校的校园规划、基建工作、校地校产管理工作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
15.指导教育(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学校后勤改革和安全保卫工作。
16.负责对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17.按照有关规定及权限,负责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信访、教育经费检查审计工作。
18.管理、指导全区的语言文字工作,负责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为区政府的工作部门,主管全区的教育工作,属正处级单位;编制人数17人,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计划基建科、教育科、督导科、安全稳定办公室、教育考试办公室、教育工会、秘书科等10个科室。实有在岗在编人员16人,离退休35人。现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5,544.48万元,支出总计5,544.4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08.39万元,增长76.8%,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付了全区教育系统保安经费和璧山巴蜀中学运营管理经费。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5,539.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99.06万元,增长82.2%,主要原因是2024年安排了全区教育系统保安经费和璧山巴蜀中学运营管理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74.44万元,占95.22%;其他收入264.76万元,占4.78%。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5.28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5,544.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13.67万元,增长77.09%,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付了全区教育系统保安经费和璧山巴蜀中学运营管理经费。其中:基本支出588.87万元,占10.62%;项目支出4,955.61万元,占89.38%。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支付了师生体育竞赛费用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274.44万元,支出总计5,279.72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585.61万元,增长96.16%,主要原因是2024年安排了全区教育系统保安经费和璧山巴蜀中学运营管理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2500.22万元,增长89.95%,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付了全区教育系统保安经费和璧山巴蜀中学运营管理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总计5,274.44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585.61万元,增长96.16%,主要原因是2024年安排了全区教育系统保安经费和璧山巴蜀中学运营管理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90.25万元,下降67.97%。主要原因是追减了教育公用经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等项目经费追加安排到各相关学校。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5,279.72万元,较上年增加2500.22万元,增长89.95%,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付了全区教育系统保安经费和璧山巴蜀中学运营管理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84.97万元,下降67.93%。主要原因是追减了教育公用经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等项目经费追加安排到各相关学校。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支付了师生体育竞赛等费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4951.24万元,占93.7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83.48万元,下降69.31%,主要原因是追减了教育公用经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等项目经费追加安排到各相关学校。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1.19万元,占4.9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职工退休。
(3)卫生健康支出37.52万元,占0.7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9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职工退休。
(4)住房保障支出29.77万元,占0.56%,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8.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0.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01万元,下降4.07%,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职工退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29万元,下降31.51%,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降低运行成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1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9万元,下降26.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2万元,下降1%,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上年支出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持续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保持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万元,主要用于因公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9万元,下降39.7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10.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和其他部门到我单位指导、调研和检查工作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9万元,下降2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强化了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等措施。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15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67.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1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开展大型会议活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6.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万元,增长7.85%,主要原因是本年培训活动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29万元,下降31.51%,主要原因是2024年压缩办公经费,降低运行成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7.71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30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4955.61万元。本部门没有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cc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对30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4955.61万元,评价平均得分98.61分,评价等次均为优。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
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张学渊023-85284515。
附件1:璧山区教育委员会2024年整体绩效自评表
附件2:一般性项目-教育工委党组织活动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3: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2024年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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