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理想、诚信、礼貌等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提高九年义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御湖小学校是由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学校,内设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三个部门。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162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4年增加445.1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511.1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减少6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2808.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0.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3.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48万元;支出比2024年增加445.1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38.1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6.94万元。
按照我区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4年结转并编制到2025年预算的资金。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4万元,比2024年增加51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3.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增加338.18万元,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增加,教师工资调标,补交2022年养老保险调标部分;项目支出250.84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和员额教师待遇重点工作,比2024年增加172.94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了2024年年中追加的未形成支付的学前教育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璧山区御湖小学校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璧山区御湖小学校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御湖小学2025年未安排出国(境)活动;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御湖小学响应国家号召,为了保证学校基本运转,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御湖小学2025年没有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御湖小学2025年没有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6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3.6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8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单位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安昌春 联系方式:023-41669670
附表:御湖小学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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