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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来凤小学校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是:

1.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德为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2.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组织起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

3.做好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本辖区常住户籍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实施就近免试入学,对一经入学新生,及时办理注册手续,让学生取得学籍。

4.坚持以德育为首位,加强少先队建设,注重德育教育,加强学生视力保护,确保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及心理素质等全面发展。  

5.高质量地组织并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均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6.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发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设置的课程要开齐、上足,不擅自停课、调课、改上其他课程,维护课程计划的严肃性。

7.从学校的性质、任务和培养目标出发,积极进行课程改革,加强教材研究和校本课程的开发。  

8.转变教育思想,更新观念,鼓励教学方法改革的实践和探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生动活泼地、主动地学习,发展兴趣、爱好和特长,培养较强的实践能力。

9.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制度和加强学生的卫生保健教育,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10.重视体育和美育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学校体育工作的法规。

11.搞好校园文化建设,绿化、美化、净化校园,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12.做好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的各项工作。

13.抓好教职工队伍建设,做好考核、考评、考勤工作;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建立健全工会制度,大力发挥工会在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14.认真搞好校产、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来凤小学校单位内设机构3个,各机构规范简称依次为: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

重庆市璧山区来凤小学校现有三个校区;东街校区、西街校区、鹿鸣校区 。我校系璧山区教育委员会下辖的小学义务教育学校,属正科级单位。财政供养人员183人,编制人数57人,现实有在岗在编人员54人,退休129人,遗属人数5人。现有24个教学班,学生人数1024人。附属幼儿园5个班,共122人,聘请录用幼师及保育员 12人、校园保安7人。预算中的人员经费、基本支出是在具体人员的基础上产生的,是完全真实准确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854.5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784.5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70 万元,事业收入资金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 0 万元,其他收入资金 0 万元;收入比2024年增加0.12 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5.12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减少5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854.53 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113.41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9.59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44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09 万元;支出比2024年增加0.12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64.4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4.54 万元。

按照我区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4年结转并编制到2025年预算的资金。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4.53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4.53 万元,比2024年增加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4.98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支出比2024年减少64.4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教师退休5人,调出4人,从而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从2024年压减了教师教育公用经费,从而导致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减少等;项目支出139.54 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校舍维修和临聘教师工资、社会保险支出等重点工作,比2024年增加64.54 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学校校舍的维修和学前教育的投入。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璧山区来凤小学校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璧山区来凤小学校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 万元,比2024年减少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重庆市璧山区来凤小学校无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2024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重庆市璧山区来凤小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重庆市璧山区来凤小学校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重庆市璧山区来凤小学校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璧山区来凤小学校无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7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5.7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单位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宗兰      联系方式:023-41475043


附表:重庆市璧山区来凤小学校单位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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