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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凤凰小学校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以德为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2、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党组织起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

3、做好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本地段常住户籍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实施就近免试入学,对一经入学新生,要及时办理注册手续,使学生取得学籍。

4、对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及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确保学生全面发展。

5、高质量地组织并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均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6、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发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设置的课程要开齐、上足,不擅自停课、调课、改上其他课程,维护课程计划的严肃性。

7、从学校的性质、任务和培养目标出发,积极进行课程改革,加强教材研究和校本课程的开发。

8、转变教育思想,更新观念,鼓励教学方法改革的实践和探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生动活泼地、主动的学习,发展兴趣、爱好和特长,培养较强的实践能力。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凤凰小学校系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直管的全额拨款的区级预算事业单位。学校下设教师发展中心(教导处),学生发展中心(德育处)和后勤保障中心(总务处)三个二级机构,另设工会,妇委会、女工委和少先大队等群团组织。目前共有在职教职工185人(做预算时为186人,2024年11月调出1人),小学学生3989人,幼儿459人,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数5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961.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06.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254.22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4年增加572.8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564.0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增加8.8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961.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395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2.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2.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53万元;支出比2024年增加572.8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66.3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58万元。

按照我区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4年结转并编制到2025年预算的资金。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06.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06.96万元,比2024年增加56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8.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增加77.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与去年同期相比净增加教师13人,学生较2024年新增235人;项目支出598.73万元,主要用于凤凰小学二期高新区学校设施设备及员额教师等重点工作,比2024年增加减少2.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结转并编制到2025年预算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璧山区凤凰小学校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璧山区凤凰小学校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46万元,比2024年或增加0.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46万元,比2024年增加0.0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结转并编制到2025年预算的资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8.7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单位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义      联系方式:023-41422673

附表:重庆市璧山区凤凰小学校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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