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552029565X/2022-00026 | [ 发文字号 ] | 璧山经信发〔2022〕15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经济信息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2-07-01 | [ 发布日期 ] | 2022-07-01 |
重庆市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废止《重庆市璧山区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改扩能实施方案(2020-2024年)》(璧山经信发〔2021〕99号)的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废止《重庆市璧山区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改扩能实施方案(2020-2024年)》(璧山经信发〔2021〕99号)
的通知
璧山经信发〔2022〕15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为合理解决区级技改扩能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委对2021年印发的《重庆市璧山区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改扩能实施方案(2020-2024年)》(璧山经信发〔2021〕99号)重新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重庆市璧山区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2020-2024年)(修订)》,已报区政府经2022年第14次常务会会议审议通过。按区政府工作要求,现将《重庆市璧山区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改扩能实施方案(2020-2024年)》(璧山经信发〔2021〕99号)废止。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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