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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科学技术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全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3.编制区级科技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加强科技项目资金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和科技金融结合。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4.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组织实施,开展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高新技术产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审核推荐工作。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6.推动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结合。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7.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承担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8.开展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0.承担引进科技创新资源、培育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宣传等工作。

11.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专家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12.负责机关、下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3.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区、人才强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技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按照上级要求推进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措施,统筹我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二)部门构成

部门本级内设机构3个,各机构规范简称依次为:办公室、规划发展科、技术创新科。下属2个单位,一是重庆市璧山区科学技术局(本级)行政单位,二是正科级事业单位重庆市璧山区科技信息中心。

纳入本部门2025年度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璧山区科学技术局(本级)、重庆市璧山区科技信息中心等2个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652.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52.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4年减少1007.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00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652.36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520.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97万元;支出比2024年减少1007.5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995.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2.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2.36万元,比2024年减少10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3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减少11.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190.02万元,主要用于推动科技创新方面等重点工作,比2024年减少995.8万元,主要原因是科技创新奖励等项目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7.92万元,比2024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92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24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9.01万元,比2024年减少15.76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5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5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0.0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部门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罗韵秋      联系方式:023-41440152

附件下载:

重庆市璧山区科学技术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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