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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98M/2020-00030 [ 发文字号 ] 璧民发〔2020〕85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26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重庆市璧山区和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登记的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关于同意重庆市璧山区和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

登记的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和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举办者:

你们报来关于申请成立登记“重庆市璧山区和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研究决定同意登记为我区非营利性民办非企业单位。

你中心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政策,依照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我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应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财会制度,并于每年531日前接受我局上一年度年度检查;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202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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