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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委:开展非法捕捞渔业资源生态损害修复

日期:2020-11-16

近日,区农业农村委和区公安局等部门在区八塘镇璧北河高滩岩流域开展了李方侠非法捕捞渔业资源生态损害案生态赔偿修复工作,当天增殖放流了价值2903元的白鲢、花鲢和草鱼鱼苗。

11月4日区农业农村委接区人民检察院移交线索,2020年4月27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方侠伙同李进(另案处理)于禁渔期期间,在重庆市璧山区八塘镇璧北河高滩岩流域,使用锂电池、升压器等设备非法捕捞水产品。在两人捕捞水产品过程中,采取由李进使用电捕鱼设备在璧北河内进行捕捞,由犯罪嫌疑人李方侠在岸边使用抄网和鱼桶转接李进捕获的鱼或者使用徒手捡鱼的方式,非法捕捞黄辣丁、鲫鱼、白鲦鱼、鲶鱼等渔获物共计3.85千克。经西南大学渔业综合技术实验室对该案渔业资源损失及生态环境损害的认定,李方侠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量化数额为不低于2902.5元。11月6日,区农业农村委、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局和区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与李方侠进行了生态赔偿磋商,同意以购买同等价值鱼苗到案发地放流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

今年以来,璧山区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指示,严厉打击长江流域各类涉鱼违法行为,综合采取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生态赔偿、宣传教育等手段,有效形成了长江流域禁捕的高压态势。

放鱼当日,李方侠后悔的说:“想不到电鱼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希望大家以我为镜,莫干非法捕捞的事,维护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让子孙后代有更多的鱼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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