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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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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现发布《重庆市璧山区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重庆市璧山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庆和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突出审计工作重点,全面推动审计信息公开。一是提升信息公开全面性和及时性,全年主动公开(新增或更新)政府信息包括履职依据、领导信息、机构职能、预算决算、处罚强制等内容30条。二是加大重点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向社会公布了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和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政务公开助力审计宣传,全年共发布审计动态、图文类信息34篇,按要求转载重要政策信息38篇,实现重要信息同步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修订更新《重庆市璧山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行政诉讼事项,办理行政复议0件,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执行《重庆市璧山区审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整理、细化分解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协调督促相关科室及时公开、按要求公开,落实“三审三校”审核规定,规范审签程序和脱密处理,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权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

璧山区审计局以区政府子网站为信息公开主要平台,严格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要求规范设置网站栏目,发布政务信息;配备子网站管理员,切实加强网站建设管理,从严把关公开信息法律、保密、舆情等方面内容,规范审计执法行为的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政务公开,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事项,常态化接受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检查,及时处理网站错情提醒、动态更新,实时整改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定期检查网站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积极完成上级安排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按年度公开栏目主动更新意识不强;二是动态类信息审核不够严谨,有少量一般错情提醒。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采取具体措施予以改进,一是鼓励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府网站实操和政务公开指标解读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二是结合政务公开第三方检查评估结果,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审核、发布制度,不断提高政务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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