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附4号3楼
联系电话:023-41421573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生态环境局名义,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二)按规定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参与拟订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三)承担污染防治执法事项和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依法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入河排污口,大气环境保护,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农业面源,工业噪声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执法和监督检查。
(四)承担生态保护执法事项和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承担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造成生态破坏的生态保护执法和监督检查。依法开展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
(五)承担核与辐射安全执法事项和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依法组织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
(六)承担全区生态环境有关信访、投诉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等日常工作。
(七)承担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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