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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定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区级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4、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实施全区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6、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

7、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保护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10、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11、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12、负责监督管理、审査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3、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4、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

15、负责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16、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规划全区运动项目布局,指导传统项目建设,组团(队)参加市级运动会。制定全区体育竞赛计划,管理指导区级以上体育竞赛,承办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安排在本区的比赛。按照上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权限,培训、审批和授予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术等级和职称。配合上级体育部门做好体育彩票的发行、管理工作。

17、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区大型文化和旅游、体育等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8、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机构设置情况:截止202212月共有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4个)。

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内设处室:综合科,公共文化服务科,旅游科,体育科,产业发展科(行政审批科),广电传媒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320.98万元,支出总计1,320.9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89.91万元,下降51.3%,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标准压减了相关经费,减少不必要的项目支出。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320.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71.93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标准压减了相关经费,减少不必要的项目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0.7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2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320.9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382.64万元,下降51.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标准压减了相关经费,减少不必要的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97.83万元,占37.7%;项目支出823.15万元,占62.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清理使用往年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20.9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89.91万元,下降51.3%。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标准压减了相关经费,减少不必要的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5.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4.11万元,下降40.1%。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标准压减了相关经费,减少不必要的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32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标准压减了相关经费,减少不必要的项目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2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6.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4.82万元,下降46.1%。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标准压减了相关经费,减少不必要的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12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标准压减了相关经费,减少不必要的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清理使用往年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0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信访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优秀单位信访稳定工作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40.65万元,占8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2.24万元,下降13.9%,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标准压减了相关经费,减少不必要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0.71万元,占1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4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追加在职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23.66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83万元,下降31.4%,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标准压减了相关经费,减少不必要的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5.03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9万元,下降37.2%,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规定调整公积金基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7.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8.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62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是按2021年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减少,二是未补发2021年年度考核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88.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7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标准压减了相关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94.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7.82万元,下降68.2%,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标准压减了相关经费,减少不必要的项目支出。

本年支出194.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7.82万元,下降68.2%,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标准压减了相关经费,减少不必要的项目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7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26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08万元,下降63.7%,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未有人员出国。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未有人员出国。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未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本单位2022年未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3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5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3万元,下降31.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接待费2.4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比赛赛事工作人员用餐和旅游招商布展出差伙食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60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54万元,下降78.1%,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29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1.4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3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我委本年度未开展大型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我委本年度未开展大型培训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94万元,主要用于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其他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7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强化管理。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37.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25.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11.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84.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48.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9%。主要用于采购采购体育设施的维修维护,文旅活动的购买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2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2项,涉及资金833.1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及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附件2。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本年度未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3个项目自评结果均在90分以上,自评等级“优”。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本年度未委托第三方进行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综合科,电话023-4142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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