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中心卫生院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职能: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卫生咨询等公共卫生服务,切实保证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协同做好业务培训、卫生监督、信息收集等综合管理服务。
2、具体职责任务:
(1)、基本医疗服务:主要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的基本医疗服务;现场救护和转诊服务等服务。
(2)、公共卫生服务:主要是坚持预防为主,重点预防控制危害农村居民身体健康的地方病、多发病等重大疾病;开展妇幼保健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慢性病管理服务,开展疫情报告和监测工作;及时处理和报告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计划生育指导协助开展辖区内公共卫生监督工作和技术指导;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综合管理服务:主要是组织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导辖区内诊所、村卫生室业务工作,进行辖区公共卫生管理;做好医疗卫生信息统计报告工作,完整、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逐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普及健康教育知识,进行爱国卫生指导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中心卫生院由大兴镇中心卫生院,下设丹凤第二执业地点。本院是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管理的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0名。现有在职57人,退休50人,经批准的临聘人员17人。
医院开设临床科室有,基本医疗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全科医学科、中医科;辅助科室有:放射、检验、超声、心电图等。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201.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61.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840.41万元;收入比2024年减少74.3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82.75万元,事业收入资金增加8.3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201.4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25.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84万元;支出比2024年减少74.3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14.8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89.21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1.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1.04万元,比2024年减少8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0.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增加242.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调整到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110.2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和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等重点工作,比2024年减少325.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调整到基本支出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3.00万元,比2024年减少0.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医院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和频次,无接待函一律不安排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比2024年减少0.50万元,主要原因是保证医院救护车的正常运行,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医院本年无公务车购置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2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单位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陈伟 联系方式:023-41550111
附表: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中心卫生院单位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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