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民健康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落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区卫生健康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
4.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6.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7.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8.负责机关、系统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全区医疗机构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9.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
10.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1.承担重庆市璧山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负责对重庆市璧山区计划生育协会机关进行业务指导。
13.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为独立编制行政机构1个,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宣教科、规划发展与信息科、财务审计科、医政医管科、中医科、疾控科、公共卫生科、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科、行政审批科、法规与监督科、家庭发展科。
2025年年初在编在职人员28人,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纳入社保退休人员35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13815.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815.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4年增加3815.6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815.65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13815.7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546.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18万;支出比2024年增加3815.6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3.3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838.99万元。
按照我区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4年结转并编制到2025年预算的资金。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815.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15.70万元,比2024年增加381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7.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减少23.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均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2928.6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特扶、农村独生子女四级残家庭、计生参合等计生困难家庭补助、离岗村医养老及医疗补助、区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对各基层医疗单位医疗废物处置、网络运行维护等重点工作。比2024年增加3838.99万元,主要原因是:1、2025年把中央和市级计划生育转移支付奖扶特扶资金5003万元纳入年初预算安排;2、2024年结转并编制到2025年预算的项目资金2621.59万元,比上年648.38万元多结转1973.21万元;3、2025年区级配套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资金比2024年减少3049.79万元;4、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区级配套资金比2024年减少47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比2024年减少0.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24年减少0.5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9.99万元,比2024年减少23.90万元,主要原因按照“过紧日子”要求,缩减人均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3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07.0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业务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单位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罗均 联系方式:023-41416081
附表: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套表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