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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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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2023年全年公开各类处罚、财政财务预决算、政策、重大民生信息等各类政府信息共计9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在区政府子网站区医保局主页设置机关简介专栏,对职能职责、领导信息、办事指南等予以公开。

二是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在区政府子网站区医保局主页设置预算、决算2个专栏,对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全过程公开。2023年公开2条预决算信息。

三是重大民生信息公开情况。在区政府子网站区医保局主页开设重大民生信息专栏,公开涉及民生的重大政策调整、医保工作联系方式等群众关切问题。

(二)依法申请公开情况

在区政府子网站区医保局主页开设依法申请公开专栏,公布了依法申请公开流程、申请渠道等内容。2023年,区医保局无依法申请公开项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出台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规则,按照“谁起草、谁认定,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所有公文进行属性认定。二是出台政策解读工作规则,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性文件进行深入解读。三是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发布的信息由相关科室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定,办公室对外统一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区政府子网站区医保局主页定期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等信息,全年共发布工作动态101条(篇);统筹“渝快办”等平台,公开业务办理、监督检查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要求,建立完善月度通报、年度考核等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制度,设置政务公开岗位在局办公室,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以及政策解读力度等方面存在不足。下一步,我局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要求,结合医保部门工作实际,不断提升医保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服务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应有作用。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队伍能力,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更规范、更标准的方向迈进。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和政策解读力度,坚持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起草、同发布,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及时发布医保政策和民生实事的工作情况,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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