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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5849U/2021-00009 [ 发文字号 ] 璧城街道办发〔2021〕19号
[ 主题分类 ] 未成年人(儿童);体育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璧城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05-31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璧城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辖区防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员会,机关有关办,街道所属事业单位:

《璧城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辖区防溺水工作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城街道办事处

2021531

    (此件公开发布)

璧城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辖区防溺水工作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防溺水工作的指示要求和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未成年人溺水防范工作责任书》为持续有效防范辖区出现溺水事故的发生,突出未成年人这个重点,保人民生命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为抓手,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主线,构建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家校合作、联防联控“四位一体”长效防控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辖区溺水事故发生,杜绝因履职不到位引发溺水事故,努力实现未成年人溺水零事故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文化服务中心拓宽防溺水教育途径,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短信、微信、校园安全管理平台等多种渠道,以公益广告、案例警示、安全预警、温馨提示等多样形式,提醒注意防溺水安全。教管中心指导辖区学校定期组织开展防溺水主题教育及安全演练,教育学生牢记“七不三要”(“七不”:一不私自下水游泳,二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三不在无监护人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四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五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六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山坪塘、水井边玩耍,七不擅自下水施救;“三要”:一要在监护人或长辈带领下游泳,二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游泳场所游泳,三遇到同伴溺水时,要大声呼喊,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能手拉人等盲目施救),同时由教管中心组织为辖区新生(约2000人)配发求救口哨和“七不三要”警示挂牌。教管中心负责检查辖区学校“十个一”宣传教育落实情况,即:开展1次防溺水专项教育、暑假前印发1份“预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组织1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印发1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开展1次预防溺水安全知识考试、召开1次预防溺水主题教育家长会、开展1次家长专访、每到节假日前开展1次集中安全教育、每月布置1篇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每天上午和下午最后一节课由教师对学生进行1防溺水安全提醒。

(二)加强各类水域排查整治。防溺水工作小组负责针对河流、山坪塘、水库、建筑工地、水池、经营性游泳池、城市公园水体等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各村(社区)对学校附近河流、水库、山坪塘等重点水域及学生上下学必经路段水域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按照“见人见事见地点”排查要求和“定人定时定责任”整治要求,造册登记,建立工作台帐,并全面纳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信息管理系统,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治到位,做到排查一处、防范一处、整治一处,确保有效消除安全隐患。教管中心督促学校对校园和周边水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彻底整改校内水域隐患,全面掌握校外水域隐患并随时提示教育学生、告知学生家长,同时向区教委和街道报告。

(三)加强各类水域巡查守护。各村(社区)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及节假日午后傍晚等重点时段,以及河流、水库、滩涂、山坪塘等重点部位,组织巡防力量、治安巡逻队伍、志愿者等群体,加强定人定时定区域的“三定”安全巡查守护工作,及时制止未成年人私自玩水、下水游泳等危险行为。同时,建立完善《璧山区防溺水定人定时定区域“三定”巡逻巡查工作记录表》台账,每日巡逻巡查不少于2次,留档备查,巡查记录由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检查。街道对芋荷社区王家沟水库和天池村水天池两个重点防范水库以及各村居其他危险水域,聘请专人作为防溺水劝导员。公开防溺水举报电话023-41421246,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对热心群众举报未成年人私自下水,及时阻止未成年人私自下水,及时救援溺水未成年人等行为予以现金奖励100/次,并在各村(社区)广为宣传,营造人人关注未成年人溺水防范工作的浓厚氛围。教管中心督促学校开展学生上下学途经路线情况调查,掌握学生途经水域情况,并将学校作息时间等相关情况及时提供给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加强校地联动,确保巡查守护工作效果。

(四)检查维护各类防护设施设备。各村(社区)在河流、水库、滩涂、山坪塘等防溺水重点部位配备防护设施设备基础上,加大巡查检查,设施设备有损坏的及时上报农业服务中心进行整治。在重点水域、河段、干渠、各类水库易下水位置以及曾经发生溺水事故的河段,由农业服务中心树立或张贴醒目的防溺水警示标志标语配备必要的救生圈、竹杆、绳索等救生物品并加装防护设施。在沙坑、池塘、建筑施工临时形成的堰塞水体周围,由规建环保办设置固定警戒线和设立醒目警示标识,并配备必要的救生圈、竹杆、绳索等救生物品。对于已发生或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河段等地方由农业服务中心修建封闭式围挡围栏围墙,进行物理隔绝,防止未成年人下水游泳。

(五)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防护。各村(社区)突出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学生离校后的管护问题。充分利用青少年之家、四点半课堂等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 娱乐和体育活动,减少未成年人节假日期间发生不安全行为的几率。在暑假,街道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充分利用“儿童之家” “青少年之家”“妇女之家”等载体,以防溺水为主题开展积极健康、形式多样的儿童关爱活动和文体活动。 教管中心督促学校加强与家长和家长委托的实际监护人的紧密联系,尽量掌握学生动态,督促指导家长和实际监护人做好节假日期间学生管理及安全保护工作

(六)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加强特殊群体关心关爱。各村(社区)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监护人的法制宣传教育,督促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责任。同时特别重视辖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重点群体的教育管理、关心关爱和安全防护。积极与监护人沟通联系,避免漏管失控和出现监护盲区,坚决防止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重点群体因家庭关爱缺失和监护薄弱而抱团聚集、外出下水游泳,防止溺水等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由民政和社事办负责,视情对民政关爱家庭儿童(约50人)进行免费游泳培训,切实让困难群体感受到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温暖。

)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各村(社区)按照《璧城街道办事处防溺水应急预案》要求,加强演练,明确应急救援队人员任务分工,切实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一旦发生未成年人溺水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文化服务中心负责舆情导控,妥善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平安办做好善后工作,确保不出现集访事件。街道财政办做好应急救援的资金保障,推动预防溺水能力建设,提升应急救援工作水平。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20日至64)。民政和社事办负责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召开动员部署会议,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发动群众参与专项行动。

(二)排查整改阶段65日至930)。防溺水工作小组相关科室负责开展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巡查守护、增设防护设施设备、节假日防护、特殊群体关心关爱、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

(三)建章立制阶段(1011031)。民政和社事办负责总结工作成效,固化工作经验,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工作常态化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站在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担当作为,把预防溺水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防溺水工作小组各成员加强沟通,有效对接相关工作,构建责任明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防范未成年人溺水纳入“河长制”等工作机制,加强与各类涉水单位的联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防范溺水事故发生,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研判,强化预警。防溺水工作小组定期安排部署防溺水各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坚决补齐短板。定期组织召开专题研判,分析工作形势,提出工作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社会、学校、监护人和未成年人发布预警信息,对各种风险隐患早发现、早介入、早报告、早处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督办,压实责任。防溺水工作小组定期对防溺水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并将辖区溺水问题治理专项工作列入村(社区)平安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和安全生产考核,严格奖惩逗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凡出现未成年人溺水事件的,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负责任、治理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村(社区)于615日前报《璧城街道防溺水防护设施设备及巡逻巡查人员统计表》电子版,至防溺水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李宣建,联系电话:1364056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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