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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5849U/2022-00011 [ 发文字号 ] 璧城街道办发〔2022〕31号
[ 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璧城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2-08-31 [ 发布日期 ] 2022-08-31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璧城街道印刷企业“红、黄、绿”挂牌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办,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相关街属单位:

为了规范印刷业经营者的印刷经营行为,健全承接印刷品管理制度,促进印刷业健康发展,《璧城街道印刷企业“红、黄、绿”挂牌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城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璧城街道印刷企业“红、黄、绿”挂牌制度

实施方案(试行)

为了规范印刷业经营者的印刷经营行为,健全承接印刷品管理制度,促进印刷业健康发展,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发展、安全发展、优质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为深入开展印刷企业专项整治,应对印刷行业点多、面广、门类繁多等难题,建立印刷企业“红、黄、绿”挂牌制度,通过评定一批“绿牌”企业,整治一批“黄牌”企业,关停一批“红牌”企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印刷承印五项管理制度,促进街道印刷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认定标准

(一)“红牌”标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印刷业管理条例》等要求,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印刷企业,进行“红牌”标识:

1.不符合印刷企业基本条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

2.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未建立、健全印刷企业“五项制度”,并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贯彻执行,有严重违法行为的;

3.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未按规定向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数据以及印刷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

4.经责令整改,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的;

5.对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或者不落实整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6.应当取得备案(或核准)、环评、安评、用地、规划等法定手续,无相关手续或手续不全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的。

7.经停产整治,仍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

8.其他依法依规必须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的。

认定流程及工作措施:由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领导小组初步研判并审核,报区级有关部门复核认定,由区级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领导小组每周组织开展一次联合巡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二)“黄牌”标识。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手续齐全,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印刷企业实行“黄牌”标识:

1.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年度报告义务;

2.其他需提供的年报材料不完备;

3.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未建立、健全印刷企业“五项制度”,并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贯彻执行,违法行为较轻的;

4.达不到国家、地方规定安全生产标准的;

5.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或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执行不到位的;

6.污染物排放不能满足国家、地方标准要求的。

认定流程及工作措施:由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领导小组初步研判并审核,报区级有关部门复核认定,并作出相应处理。领导小组每半月组织开展一次联合巡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三)“绿牌”标识。对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主动接受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手续齐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度报告的企业,由街道报区级有关部门批准,进行“绿牌”标识,大力支持企业发展。

认定流程及工作措施:由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领导小组初步研判并审核,报区级管理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按常态化措施开展工作。

(四)挂牌企业“一企一档”。对经认定的印刷企业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建立企业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印刷企业信息登记表;

2.印刷企业“红黄绿”挂牌认定表(含后续变更表);

3.日常巡查表;

4.督促整改通知书等;

5.专家评估结果;

6.其他相关信息。

四、时间安排

璧城街道印刷企业“红、黄、绿”挂牌制度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认定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由街道文化服务中心牵头,街道应急办、经发办、市场监管所配合,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印刷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开展专项排查,对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存在的不足逐一进行摸排并建立台账,对照挂牌标准,组织相关专家研判会商,完成辖区内印刷企业“红、黄、绿”牌挂牌认定工作,并及时报区级有关部门。

(二)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1.文化服务中心和各村(居)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基本完成各方面的整治任务,并将整治情况上报街道文化服务中心。

2.街道配合区级有关部门组织抽查,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逐一进行现场检查,督促需要整改的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3.在排查整治工作中,街道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大力实施“红、黄、绿”挂牌制度,评出等级,扎实开展辖区内“黄牌”企业集中整治和“红牌”关停工作。

4.加强宣传教育,树立正面典型,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强化正确舆论导向,加强风险评估,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挂牌工作的良好氛围,确保挂牌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坚持“红、黄、绿”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案,强化工作举措,认真总结“红、黄、绿”牌挂牌工作开展情况,主要问题发现等。及时将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建立长效化工作机制,巩固此次挂牌工作成果。


   五、工作机制

    (一)定期研判制度。原则上每月对印刷企业情况开展研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根据日常巡查结果,组织综合分析研判,研究变更挂牌及后续管理措施。

    (二)全面排查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当遵循专项排查及与常态排查结合,排查发现与信息交换相结合,及时全面掌握企业情况。

    (三)集中评估制度。领导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针对辖区印刷企业的集中评估,邀请专家对安全生产情况及相关资质情况进行专业评估。

    (四)信息交换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间应定期进行信息交换,相互通报日常巡查等情况。

    (五)联合巡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任街道印刷企业“红、黄、绿”挂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宣传、应急、工贸企业、市场监管工作的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街道文化服务中心、经发办、应急办、市场监管所为成员单位的璧城街道印刷企业“红、黄、绿”挂牌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汇报、调度进展情况,指导、研究、协调、解决挂牌工作相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文化服务中心,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坚持街道统一部署,相关办、站、所(中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联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经营主体责任。街道文化服务中心要做好沟通协调,积极组织专项检查,及时向区级相关部门反馈信息。街道市场监管所要将已经办理了营业执照但未办理印刷经营许可的企业告知街道印刷企业“红、黄、绿”挂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报区出版行政部门查处。街道经发办要进一步完善印刷企业日常监管体制机制,深化印刷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升企业标准化建设质量,引导企业建立以标准化建设为基础的自主安全管理体系。街道应急办要严格依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大辖区内印刷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三)加强督导检查。街道印刷企业“红、黄、绿”挂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综合协调与督查,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曝光和约谈负责人等多种方式推动“红、黄、绿”标识工作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广泛宣传引导。街道印刷企业“红、黄、绿”挂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的宣传,搞好政策解读,促使印刷企业进一步增强认识,自觉抓整改、上水平、促发展。

七、附则

(一)印刷企业除按本方案管理外,对符合其他管理措施规定的,应一并落实相应管理规定。

(二)本方案试行2年,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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