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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55311/2022-00015 [ 发文字号 ] 大兴府发〔2022〕3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大兴镇
[ 成文日期 ] 2022-06-10 [ 发布日期 ] 2022-06-20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镇开展困难群众线路安全排查的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相关科室:

    现将《大兴镇开展困难群众线路安全排查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兴镇开展困难群众线路安全排查的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村困难群众表后老旧线路整治工作,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含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安全用电,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求,为下一步困难群众线路安全整治工作提供数据基础,根据区经信委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困难群众线路安全排查工作小组,向宗孝副镇长任组长,大兴供电所张亮所长任副组长,经发办、民政办、大兴供电所、各村为成员单位。

二、排查对象

(一)困难群众为我镇在档的低保、特困人员,以户为单位进行隐患排查。

(二)房屋为困难群众在我镇辖区内的自有产权或合法房屋(包括未办证但取得合法建设手续的D级房)。

(三)长期在此房屋居住(以各村认定为准)。

(四)困难群众租用的房屋不纳入此次隐患排查。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5月20日前)

经发办牵头,负责制定困难群众线路安全排查方案,召开动员会,协调各方形成合力参与其中。供电所、各村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详情见困难群众线路安全排查工作人员联系表(附件)。

(二)对象认定阶段(2022年5月31日前)

各村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对照各村低保、特困人员用户表后老旧线路安全隐患情况,对照排查对象要求,认定用户是否纳入此次隐患排查工作。纳入排查范围的填写 “是”,不纳入排查范围的填写“否”并填写不纳入的原因。

(三)入户隐患排查(2022年7月20日前)

各村根据本村需要排查的户数确定入户排查时间,并提前1天联系大兴供电所彭斌(18*******99),各村工作人员和供电所安排的工作人员一起对纳入排查范围的用户的表后老旧线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入户排查期间,由各村工作人员负责提前对接困难群众在家等候,并根据供电所工作人员排查情况如实填写“用户表后老旧线路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形成电子版后统一报送至经发办廖茂寒处。

(四)统一汇总上报(2022年7月31日前)

经发办负责收集各村隐患排查表,统一汇总报送区经信委,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数据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协同推进;各村、供电所要充分认识困难群众用户用电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同,协调各方力量,把此项工作做实做细。

(二)加强技术指导;供电所要根据工作安排,落实专业人员,倒排完成时间表,按时完成。各村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及时联系本村负责此项工作的供电所工作人员,合力优化排查线路、做好带路入户、群众宣传、隐患登记等工作。

(三)强化考核应用。镇经发办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并在年度考核中扣分。

附件:困难群众线路安全排查工作人员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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