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52248/2022-00014 | [ 发文字号 ] | 广普府发〔2022〕10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预案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广普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2-02-21 | [ 发布日期 ] | 2022-03-11 |
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广普镇重精患者肇事肇祸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重精患者肇事肇祸事件,高效有序地做好重精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少重精患者肇事肇祸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璧山府办发〔2015〕1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重精患者肇事肇祸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骆成勇
副组长:彭永胜 沈邦南
成 员:陈 澄 罗秀枫 朱三洪 肖 峰 刘 燕
尹定康 赵 冲 陈远鑫 各村社区书记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广普镇卫生健康办,由卫健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信息收集、报告以及协助处置领导小组各成员开展有关工作。
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负责修、制订《广普镇重精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预防、控制措施;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重精患者肇事肇祸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及时调集有关部门人员、物资、装备;卫生院精防医生负责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派出所负责相关人员的定期演练,二部门协同做好应对重精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护工作;党政办负责应对重精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后勤物资及车辆保证。
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必须建立有效的通讯网络,随时准备应对重精患者肇事肇祸事件。
当发生重精患者肇事肇祸事件时,派出所、精神病防治专职人员必须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甄别,并立即报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本预案。
三、报告制度
任何部门及个人发现重精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必须迅速向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报告内容包括:
(一)患者状况;
(二)涉及人员数量及现场情况;
(三)事件的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
(四)参与救治人员及已采取的措施;
(五)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启动本预案。按照程序报告事件处理情况,并通报事件结果。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向外界散布有关事件的信息。
四、应急响应、善后处置
重精患者肇事肇祸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时刻坚守岗位,并准备后备梯队人员,服从精神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强调各部门通力协作。
派出所及卫生院负责具体落实重精患者肇事肇祸调查处理的各项工作,可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