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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5048B/2020-00062 [ 发文字号 ] 璧河边府发〔2020〕131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河边镇
[ 成文日期 ] 2020-07-29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河边镇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办站所(中心),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河边镇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9日


根据区委平安办关于印发《2020年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河边实际,特特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新冠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围绕实现全市“开学复课顺利有序、万无一失”目标,坚持把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首位,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工作,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校园安全稳定,坚决防止发生涉校疫情,坚决防止发生涉校重大案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涉校安全事故,坚决防止发生涉校重大负面舆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全力维护师生安全。

二、整治时间及范围

自即日起至12月 31日,河边中学、小学、幼儿园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

三、重点工作

(一)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

1.严厉打击涉校涉教涉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以开展扫黑除恶“六清”和“一十百千万”行动为抓手,深入践行“服务学校 29 条措施”,突出对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针对师生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集中整治校园周边“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多管齐下、多方施策,打出“组合拳”,织密织牢法治篱笆。要严管严查,有一起查处一起,对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黑恶势力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纠集者、主犯和直接利用者等五类人员从重处罚;在教育上,要落实家庭监护、学校管理的责任,加强家校互动,加强针对未成年人群体的法治教育,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和法治观念;在社会上,推动建立未成年人涉黑涉恶预警机制,及时阻断未成年人与违法犯罪行为的联系。切实从源头和过程中切断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毒头”,防止“积小恶成大患”。(牵头单位:河边派出所;配合单位:镇平安办、河边司法所、文化服务中心等)

2.加强对校园周边“敏感地区”治安乱点的排查整治。将学校纳入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范围,对师生反映强烈的校园周边地区治安问题实施动态挂牌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深入开展“护校安园”行动,严格落实校园“高峰勤务”机制和“护学岗”制度,严密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防控,逐校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备足快速应急处置力量和装备,切实维护校园周边安全。严格落实“三见”措施,突出显性用警,增加巡逻力量,加大巡逻频次,确保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校园周边重点部位“见警车、见警察、见警灯”,提高见警率、管事率,确保校园周边秩序良好。(牵头单位:河边派出所;配合单位:镇平安办、镇应急办、河边市场监管所等)

3.加强联防联巡联控联管。着力打造校园周边安全区域,建立健全环校园周边安全防护带工作体系,组织发动专职巡逻队、治安积极分子、网格员、治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开展巡逻值守等工作,确保每所校园及周边有人看、有人管、有人巡、有人防。强化校园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强化对学校及周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等高危人员的排查管控,制定区域性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有效防范安全风险。要“早小快”处置突发事件,特别是 3 人快反小组要在岗在位,及时出警、快速处置校园及周边发生的案事件,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对涉校涉生案件,要及时受理、快侦快办、依法打击,切实保障师生安全。(牵头单位:河边派出所;配合单位:镇平安办、镇应急办、文化服务中心等,河边学校及幼儿园)

(二)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突出安全环境问题

4.认真开展“护苗2020 ”专项行动。深入清查校园周边文化经营场所,重点查处销售含有有害内容的儿童绘本、卡通漫画等店档,依法查缴含有淫秽色情、非法宗教、血腥暴力、低俗等有害内容的出版物及文具、玩具等文化用品,彻底清理无证销售出版物的店档和游商,全面清理中小学校园内的非法出版物,防止危害未成年身心健康。重点整治传播非法有害信息的学习类网络应用程序,扭曲未成年人价值观的网络小说、漫画等。规范整治涉未成年人信息内容的映前广告、弹出广告,及时处置涉校园暴力、网络霸凌等网络有害信息传播事件,坚决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受侵害。加强对网吧、游戏室、KTV、酒吧(兼营文化项目的)等娱乐场所检查整治力度,查处非法、违章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和行为,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牵头单位:镇文化服务中心;配合单位:河边市场监管所、党政办等,河边学校及幼儿园)

5.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环境整治。全面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整治超员、超速、“病车”上路和“黑车”运行等现象,把疫情防控与维护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结合起来,加强上下学高峰时段校园周边主要交通干道路面巡逻和视频巡查力度,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减少师生出行风险;全面开展校车许可审核、接送车许可审核、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情况督查等工作,不断强化对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对学校周边信号灯、标志标线、隔离护栏、路设警示、限速慢行、人行横道等设施按照国标或行业标准开展排查整治,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设备;优化校园周边交通运力布局,提高保障能力;全面排查妨碍交通的摊点杂物和乱搭乱建行为,上下学高峰时段交巡警、协警维持交通秩序和放学时间教师值班情况,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推进校园直达定制包车服务,实现门到门、一站式直达运输,有效减少师生换乘环节,降低上下学途中交叉感染风险,学校及幼儿园要结合防疫要求,加强组织管理,避免学生聚集出行。学校要加强学生在假期离校返校、外出旅游时的交通安全教育。开展维护铁路沿线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严禁进入铁路护网、不发生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切实增强学生爱路护路安全意识,严防铁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牵头单位:镇应急办;配合单位:河边派出所、镇平安办、镇行政执法大队等,河边学校及幼儿园)

6.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督促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和校园周边餐饮店,认真排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确保食品烧熟煮透,严格采用蒸煮、热力消毒等多种方式消毒餐饮具,保持加工制作和就餐场所清洁卫生,定期通风换气;督促全面核查清理所有食品原料,重点是已开封使用的食品原料,防止经营过期变质食品。要进一步加大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和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依法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要科学划定学校周边食品摊贩经营区域,明确经营时段,按照“三有、三限、三控”的原则,引导食品摊贩进入临时占道规范管理摊区依法依规经营,严格依法查处学校大门两侧200米范围内违法占道经营食品摊贩的行为。(牵头单位:河边市场监管所;配合单位:河边派出所、镇文化服务中心、镇行政执法大队等,河边学校及幼儿园)

7.开展学校公共卫生安全防疫专项整治。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首位,对照《重庆市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试行)》《重庆市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南(试行)》《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工作指南(试行)》标准,排查清理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安全、心理健康、环境卫生等重点卫生工作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校园周边无证行医进行集中整治,规范学校疾病的防控,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加快推进卫生副校(园)长选聘工作和“三位一体”学校卫生联防联控机制构建,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公共卫生安全。(牵头单位:镇社事办(卫健办);配合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行政执法大队等,河边学校及幼儿园)

(三)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8.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稳定。防范抵御敌对势力利用疫情搞污名化和向校园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倒灌境外有害信息,散布政治谣言,混淆是非,误导师生,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安全体系构建,切实维护校园意识形态安全。依法查处校园周边非法宗教聚会点,加大对网上针对学生传教活动的监管力度。强化重要节点管控,严防社会人员进校煽动、串联、制造事端等活动。排查学校及周边各种安全稳定隐患,及时排查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封堵不良信息传播,消除各种不利于社会安全稳定的影响,维护学校及周边政治稳定,切实防止涉稳案(事)件发生。严厉打击暴恐和分裂活动,加强校园及周边防暴防恐巡逻巡查巡防,绝不让暴恐和分裂分子有可乘之机。(牵头单位:河边派出所;配合单位:镇平安办、镇文化服务中心、党政办等,河边学校及幼儿园)

9.开展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对新接报、新发现针对校园的涉信息网络黑恶犯罪线索,组织专门力量速查速破,及时固定证据,迅速落地查人,依法严厉打击。重点打击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威胁师生,强迫交易,索取公私财物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校园安全稳定,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同步打击利用网络实施“校园贷”“培训贷”、招生诈骗、就业欺诈、非法讨债、暴力传销的黑恶势力,确保师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牵头单位:河边派出所;配合单位:镇平安办、镇文化服务中心等,河边学校及幼儿园)

10.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化解整治。督导压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要全面排查校园“三防”设置,重点看安保、器材、门卫、巡查、报警,履职、配备、登记、到位、运行覆盖情况。地毯式滚动排查校园重要部位安全隐患,立查立改,坚决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强化矛盾纠纷摸排化解,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利益受损群体矛盾问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排查化解,防止发生涉校聚集维权事件。要加强对有危及校园师生安全过激言行的打击力度,严防发生涉校涉生恶性案事件。全面排查掌握各类有暴力倾向极端人员情况,坚持多措并举管控到位,坚决防止发生现实危害。突出心理干预疏导,积极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心理援助工作,加强对疫情防控心理行为督促指导,建立对师生员工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健康指导工作机制,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心理辅导服务,全天候开展面向师生员工的热线电话和在线心理咨询服务,加强对全市教育系统心理抗疫的专业指导和引导,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带来的安全风险,减少非正常死亡。建立完善涉校舆情监控机制,及时发现、消除、封堵涉教涉校涉生负面舆情和有害信息,严防别有用心人员借机捣乱滋事,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教育引导广大师生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牵头单位:镇文化服务中心;配合单位:镇平安办、河边市场监管所、镇应急办、镇行政执法大队等,河边学校及幼儿园)

11.深入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开展防范校园欺凌防治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九部委《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和《市教委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完善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建立校园预防欺凌情报五级情报信息网络,加强涉教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常态化开展校园管制器械收缴,公布校园防欺凌举报电话,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对行为失常学生的排查教育引导和开展留守儿童、孤儿、事实孤儿等对象的关爱保护工作,建立辍学青少年滚动排查机制,有针对性采取措施,防止被黑恶势力教唆、拉拢、利用。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强化部门统筹协调,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彻“保护、教育、管束”理念,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依法依规严厉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案(事)件,对涉案罪错未成年人严重刑事犯罪的必须依法惩治,让涉罪未成年明白违法要付出代价,同时也教育社会、家长、广大未成年人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明辨是非、引以为戒。强化疫情期间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教育管控,防止因失管失控出现校园暴力欺凌,形成舆情热点。对工作失职渎职的将依法追责。(牵头单位:镇文化服务中心;配合单位:河边派出所、镇平安办、镇团委、镇妇联等)

(四)深入开展校园法治安全教育

12.积极推进安全教育实验区和国家级安全教育示范区建设。将安全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要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教育中要重点开展国家安全观教育,大幅度增加防间反谍、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为、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等内容,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国家安全观,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加大对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教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提高如何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纠正学生不安全行为,预防各类伤害事故发生的能力,普及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类、意外伤害类、自然灾害类、公共卫生类事故、网络信息类和其他类公共安全事故的安全教育。加强学生珍爱生命教育,建立健全心理健康和心理危机排查管控机制,有效防范安全风险。(牵头单位:镇文化服务中心;配合单位:镇平安办、河边派出所、镇应急办等,河边学校及幼儿园)

13.加强部门联动教育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切实推进法律知识、安全防范知识进校园,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力量建设,落实开学法治第一课和定期法治课堂,试点推广入学法治安全知识网络测试工作。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工作机制,组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队伍,通过举办专题班会、现场教学、互动交流、情景模拟体验等形式,定期向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系统传授防诈骗、防盗抢、防校园欺凌、远离“黄赌毒”、防传销、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反恐防暴、危险感知以及防溺水、逃生自救等方面常识和技能,助推校园安全文化的培育养成,不断增强师生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将金融安全知识教育作为校园法治安全教育重要内容,通过开展授课讲座、设置宣传展台、发布网络信息专题等方式,向广大师生普及金融基础知识和风险防范常识,推广“重庆金融安全卫士”公众号,扩大覆盖面,特别是增强在璧高校师生群体防范非法集资、套路贷等犯罪陷阱意识和能力。将铁路“爱路护路”宣传教育纳入法治安全教育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学生爱路护路和安全意识,严防发生涉及学生的危害铁路安全行为。要通过家长会、主题班会、学校安全教育义务宣传等形式,面向家长开展基本安全知识的传授和教育,培养引导学生养成行为安全习惯,指导居家安全、社区安全、生活安全、社会交际安全、食品、药品、日用品等相关安全教育。(牵头单位:镇文化服务中心;配合单位:镇平安办、河边司法所、河边派出所、镇应急办、河边市场监管所等,河边学校及幼儿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平安办牵头、教育公安为主、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镇成立2020年河边镇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聂源极任组长,镇政法书记叶宝利、组织委员曾沫然为副组长,镇平安办、河边派出所、镇文化服务中心、镇应急办、河边市场监管所、镇社事办(卫健办)、行政执法大队、镇团委、镇妇联、河边司法所、河边学校及幼儿园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办公室在镇平安办,由镇政法书记叶宝利兼任办公室主任。河边镇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日常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各重点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要召集配合部门认真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人盯、有人管、有人促、有人干,确保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学校要强化安全防范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整治。各牵头部门要组织各配合部门全方位、多层次地对学校内部及周边环境情况开展拉网式的调查摸排,切实把校园及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和隐患排查清楚。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和滚动排查、滚动整治的原则,动真格、敢碰硬、攻难关,切实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切实维护学校周边安全稳定。

(三)健全完善机制。镇专项行动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政法、教育、公安、城管、市场监管、文化等多部门参与的集“打、防、管、控、建”措施一体化和安全稳定风险“排查发现、会商研判、定期通报、联合整治、联动应急处置”等一体化工作机制,形成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整体合力。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牵头部门确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搜集、报送工作,并建立专项工作台账,每月20日前报送工作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图片至少2张,图片注明时间、地点、人物、工作要点(纸质件盖章件、电子档),12月1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纸质盖章件、电子档),重大情况及时报送。镇平安办负责汇总每月工作动态和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并向区教委安全稳定办公室报送。

联系人:王兴德,联系电话:17723567518,电子邮箱:942844176@qq.com,报送地址:河边镇平安建设办公室。

附件:1. 2020年河边镇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2. 2020年河边镇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表


附件1

2020年河边镇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填报单位: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互联网邮箱

备注





办公室负责人





日常联络员


附件2

2020年河边镇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工作开展情况

存在的问题

整治措施

整治时限

备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说明:此表请各单位于每月20日前报镇平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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