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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5048B/2020-00064 [ 发文字号 ] 璧河边府发〔2020〕18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河边镇
[ 成文日期 ] 2020-09-18 [ 发布日期 ] 2020-09-29

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办站所(中心),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按照区禁毒委员会关于开展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的总体部署要求,现将《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8日

按照区禁毒委员会关于开展部署要求,自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河边镇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聂源极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叶宝利  镇政法书记、副镇长

成 员:平安办、民政办、卫健办、社保所、镇扶贫办、文化服务中心、镇团委、妇联、派出所、司法所等二级机构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河边镇吸毒人员“平安关爱”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区禁毒委关于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的总体部署,研究解决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的重大问题。下设办公室在镇平安办,办公室主任由镇政法书记叶宝利同志兼任,负责河边镇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日常工作。

二、任务目标

(一)摸清社会面吸毒人员现状底数。依托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落实基层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社会面吸毒人员的服务管理责任,综合疫情防控机制、上门走访调查和积极帮扶救助等方式,摸清社会面吸毒人员真实情况,逐人落实分级分类管控和户籍地居住地双向服务管理措施。

(二)精准关爱社会面吸毒人员。重点梳理禁毒信息综合应用系统中的社会面有戒毒史人员情况,通过网上网下各种手段全方位调查了解,推进落实“党员干部一帮一”,“一人一策”制订关爱对象名单和具体帮扶计划,本着“应帮尽帮”的原则,对标对表完成帮扶任务,切实将党和政府的关爱传递至每一名戒毒人员及其家庭。

(三)全面巩固戒毒康复成效。建立健全社会面戒毒康复人员后续照管制度,依法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并惩戒复吸,确保戒毒康复人员不漏管。2021年7月1日前,完成对社会面有吸毒史人员的见面提醒、吸毒检测和帮扶救助等工作。一是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见面率和吸毒检测率均应达到100%;二是对有复吸嫌疑的人员的见面率和吸毒检测率均应达到100%;三是对戒断3年未复吸人员进行科学评估,采取抽样调查等方式实事求是报告当地戒断率;四是对其他有吸毒史人员要全面关爱帮扶,见面率不低于60%。

三、主要措施

(一)依托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体系,全面加强对社会面吸毒人员的情况掌握和管控帮扶工作。一是精准核查评估。根据《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办法》要求,按照“全面排查、逐人分析、科学评定、动态调整”的原则,通过网上比对、见面核查、情报研判、突击检测等方式,对社会面吸毒人员现状开展精准评估,明确本辖区开展“平安关爱”行动的对象和具体任务。二是深化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落实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要求,完善街道(乡镇)社区吸毒人员管控工作小组机制,由社区党组织成员任组长,社区民警、网格员、禁毒社工、禁毒志愿者作为成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动员吸毒人员家属、亲友等参与关爱小组,共同开展社区关爱工作。三是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履职。 依据《禁毒法》《戒毒条例》和《关于加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扶持和救助服务工作的意(禁毒办通〔2014〕30号)的相关规定,司法、共青团、妇联、教育、民政、人力社保、卫生健康等部门要落实对戒毒康复人员的出所衔接、心理疏导、家庭关爱、就业帮扶、社会救助和医疗救治等方面的工作责任。要加强与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与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有机融合,资源共享、形成合力,探索建立对辖区内所有社会面吸毒人员的服务管理和后续照管长效工作机制。

(二)依托专业力量和科技手段,全面提升查处吸毒违法行为的能力。一是加强综合研判。综合运用公安数据资源以及社会数据资源,重点研判社会面有戒毒史人员的动态轨迹,抓住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时机,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全方位刻画吸毒人员动态轨迹,实时掌握涉毒情报线索。二是加强清查整治。以出租屋等涉毒高危场所为重点,采取明查暗访、清理整治等形式开展吸毒人员摸排工作,及时查处吸毒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吸毒检测。依法对社会面有吸毒史人员开展吸毒检测,及时发现“成瘾”和“成瘾严重”人员并依法予以处置,原则上应组织不少于一次突击尿检或毛发筛查检测。

(三)依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巩固禁吸戒毒成效。一是营造“禁吸”氛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嫌吸毒人员和案件线索,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营造“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禁毒氛围。二是巩固戒毒治疗效果。协调相关部门和社区卫生机构为戒毒人员提供相应医疗、救治服务。三是强化禁毒扶贫工作。积极引导基层人社、民政、司法、扶贫等部门加强对戒毒康复人员的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心理疏导和社会保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其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加强对因父母吸毒致贫的家庭、孤儿或符合事实无人抚养条件的未成年子女的救助关爱,防止因吸毒产生新的贫困人口和脱毒脱贫人员复吸返贫。

四、责任分工

全面落实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责任。平安办负责统筹全镇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工作,传达学习区禁毒委的决策部署,收集梳理“平安关爱”行动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镇党委、政府和区禁毒委办公室;派出所负责对辖区内登记入库吸毒人员开展精准核查,依法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依法予以处置;镇卫健办要加强戒毒医疗服务工作,提高戒毒医疗服务水平,稳步扩大戒毒药物维持治疗覆盖面,协调相关部门和卫生机构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相应医疗、救治服务;社保所要为符合条件的戒毒康复人员落实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政策,并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民政办要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情况进行摸底、筛查出符合事实无人抚养条件的未成年子女,及时落实保障政策;司法所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戒毒机关专业优势,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完善吸毒人员管理服务政策,做好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衔接管控、心理矫治、法律援助和后续照管等工作;镇扶贫办、教育、民政、共青团和妇联等办所(中心)要重点帮扶因父母吸毒致贫的家庭、孤儿、失学或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防止因吸毒问题产生新的贫困人口;各村(社区)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吸毒人员排查,掌握底数,成立关爱小组,共同开展关爱工作,切实加强吸毒人员的关爱和管控。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开展针对社会面吸毒人员现状摸排、扶困解难和后续照管的“平安关爱”行动,是帮助他们巩固戒毒康复效果、切实减少复吸毒品行为、顺利回归社会的有效之举,也是教育挽救吸毒人员的重要体现。其工作成效将直接影响戒毒康复实际效果,影响国内毒品市场需求,影响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的满意度。各村(社区)党组织和镇有关办所(中心)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把这件好事办实办好。

(二)加强督导检查。镇将定期检查通报各成员单位开展“平安关爱”行动的情况,并对任务较重、进度较慢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各单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严防数据造假等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网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鼓励成功戒毒典型分享经历,帮助戒毒人员巩固戒毒信心。要通过新闻宣传报道、公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及时宣传专项行动成果,讲好“平安关爱”故事,营造浓厚的禁吸戒毒社会氛围。

(四)加强信息维护。各成员单位要稳妥有序地推进“平安关爱”行动工作,及时修正完善吸毒人员登记信息,行动中涉及相关动态信息(如个人基本信息、吸毒检测、涉毒查处、就业帮扶、社会救助、联系方式等信息)要及时报镇平安办,以便在吸毒人员管控台账中进行更新,确保信息“全面、准确、鲜活”。

每月25日前,各村(社区)要向镇平安办报送本月开展“平安关爱”行动的情况,各有关办站所(中心)立足实际提供本办所(中心)开展“平安关爱”行动的情况;2020年12月15日和2021年6月15日前,分别报送“平安关爱”行动阶段性报告和总结报告,由镇平安办进行汇总分析上报。各村(社区)开展“平安关爱”行动的成效,将纳入镇平安建设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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