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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5048B/2022-00015 [ 发文字号 ] 璧河边府发〔2022〕80号
[ 主题分类 ]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河边镇
[ 成文日期 ] 2022-04-20 [ 发布日期 ] 2022-04-29

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2年河边镇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我镇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我镇全年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落实灾害防御主体责任、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灾害预警联动联防、夯实基层灾害防御基础和强化科技支持能力等重点任务,推动我镇气象灾害预警预防体系更加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综合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

1. 各村社区均应建立完善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①建立以村书记为组长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构,落实1名村社区干部具体负责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责任分工明确,任务落实到人;②按照预案编制要求,建立科学实用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③各村社区在科学编制属地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防御责任;

2. 明确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各村社区要将辖区的气象灾害敏感单位、防御雷电灾害重点单位负责人和地质灾害、山洪灾害、森林防火等信息员或巡查员等纳入气象灾害责任主体进行管理,承担本辖区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灾害隐患排查、灾前防范应对处置、气象防灾避险知识宣传等工作任务。

(二)强化气象灾害预警联动机制

3. 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响应工作。进一步推进区—镇街—村社三级预警工作体系建设,加强部门合作和资源共享,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接收处置和响应反馈机制,配置专门设备用于安装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确定专人负责接收、发布预警信息和做好发布系统运行维护,将地质灾害、山洪灾害、森林防火信息员或巡查员纳入预警工作体系,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流程。各级各部门根据自身的响应职责切实落实响应措施,做好灾前巡查与应急处置,安排部署实施灾害防御工作,提升灾害风险防范成效。

4. 强化气象灾害防御准备检查。汛前,按责任单位(村居)自查、镇街检查原则,以主体责任落实、风险排查整改、预案编制演练、预警发布规范、应急装备、人影安全等为重点,开展工作检查督查。

(三)夯实基层气象灾害防御基础

5. 开展基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评估。按照璧山区基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评估办法,开展气象灾害防御能力评估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辖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评估。

6. 推进基层气象灾害防御规范化工作。继续推进村(社区)预警工作站规范运行。

7. 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教。充分利用“世界气象日”“国际减灾日”“防灾减灾日”“科普活动周”等开展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技能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等“六进”活动。

(四)强化工作督促落实

8. 各村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把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完善气象灾害联动会商、风险普查评估和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运行制度,严格按照区气象局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工作,我镇将对各村社区每一季度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


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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