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璧山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撤销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了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广泛听取意见,现就《璧山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撤销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单位书面(传真)提出意见和建议,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需加盖公章,个人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
联系人:周志光
联系电话:13509427454
传真:023-41419450
附件:《璧山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撤销方案(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1日
璧山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撤销方案
(征求意见稿)
撤销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四五水库、芋荷水库)
序号 | 水厂名称 | 水源 名称 | 水源 类型 | 水源所在乡镇(街道) | 保护区范围划分 |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
1 | 万民村 供水站 | 四五水库 | 水库型 | 大兴镇 | 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 / | 正常水位线以上(一级保护区以外),水平距离2000米环形区域,但不超过集雨区范围。 |
2 | 龙飞村 供水站 | 芋荷水库 | 水库型 | 大兴镇 | 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 / | 正常水位线以上(一级保护区以外),水平距离2000米环形区域,但不超过集雨区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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