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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利局:四举措破解农村供水水价偏高难题

日期: 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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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全面改造农村供水管网。由于农村供水扬程高,管网长等客观原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供水运行成本高,加上管网年久失修、管理落后,“跑冒漏滴”现象严重,导致部分农村地区供水水价高于城区水价,水费最高时个别村一度达到8元/吨左右,管网升级改造后水价仍在4.5元/吨左右。针对这一问题,我区投入1.3亿元对城镇水厂升级改造和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将农村供水管网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对农饮工程高扬程进行二次加压。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通过实时拍照等方式及时上传,一旦发现供水管网破损、渗漏等问题,水管员便立即到场处理,可最大限度减少漏损。

二是加强财政补贴,执行“阶梯式水价”。在对水厂和管网进行升级改造的同时,全面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由区政府每年出资700万元对村镇供水水价高于城市供水水价的部分进行补贴(包含各村水管员劳务、二次加压电费、日常维修养护经费等),上限为每人每月2吨,超出部分由居民按实际水价支付。并出台了《重庆市璧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管护基金管理办法》,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管护基金由区、镇街两级基金组成,农村饮水二级管网维护,由区、镇街两级财政兜底保障,区财政每年预算不少于400万元资金作为基金,镇街财政每年预算不低于1万元/村的资金充实到镇级基金,并根据情况适当调整;镇街水厂按80%供水量收取收费,让利20%降低用水户负担。对农村实施一户一表改造,每户用水量按区发改委确定的价格收取,不再承担公摊水费。

三是建立农村饮水水费计收奖励机制。农村供水的用水户按照“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构成的“两部制水价”进行缴费,以当季除应缴水费以外的结余部分为基数,水费收缴率达到100%的村社,可留存30%的“奖励基金”在村级用水户协会。村用水户协会留存的“基本水价”和“奖励基金”,可用于管水人员的劳务补贴、有明显带头作用用水户的奖励、以及小型维修养护工程支出等。

四是建立运行管护资金使用激励机制。根据上一季度水管员考核结果,对于村社的水费收缴率达到100%和管网漏损率低于20%的,满足条件的维修养护工程可申请区级基金补贴60%,否则只能申请区级基金补贴50%。财政补助资金分配使用与运行管护绩效挂钩,谁积极支持谁、谁管得好支持谁,以奖代补,结存滚动使用,实行动态管理。

通过以上有效措施的施行,目前我区各村镇水价均由以前的4.5元/吨左右降到3.22元/吨左右,降幅达到26.8%,自来水漏损率降低到15%以下,水费收缴率达到100%,自来水普及率及供水保障率均达到95%以上。到2020年底,将全面实现城乡供水“同水网、同水质、同水价、同服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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