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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利局:创新农村供水管理体制 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

日期: 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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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强调“要让农村人口喝上放心水,西南地区重点解决储水供水和水质达标问题”。近年来,璧山区严格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创新管理机制和运营模式,系统推进“同网同价同质同服务”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彻底解决农村供水难、水质差、水价高等问题。央视新闻联播、人民网、新华网以及中国水利网等主流媒体多次报道。重庆市李明清副市长批示“调研总结宣传推广璧山的做法和经验”。重庆市水利局在璧山召开全市现场会,与会同志对璧山农村饮水治理的做法和成效表示“极大兴奋和震撼”。

一是破除体制障碍,规范统一运行

改革前,璧山区城乡供水“几张皮”,城乡共有14个水厂,有市水投集团、区水利局、镇街、民营、村集体组织不同主体负责。由于“九龙治水”导致多头管理,农村供水难以统一标准、统一监管,相邻区域的水价、水质、服务价格等参差不齐,群众意见很大。2020年初,全区238名人大代表就有58名代表对农村饮水提出8个建议。针对这一问题,璧山区政府与重庆市水投集团合作,并购、整合原区属国有12个乡镇水厂(2个为城区内),成立村镇供水公司,负责城区外城乡供水,采取统一建设业主开展供水设施改造,统一开展水质监测、统一公示水费水量水价,坚持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经营,按照城市供水标准对农村进行供水。璧山区农村供水在重庆市率先实现与城市供水“同网同价同质同服务”,全区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5%以上,供水保障率达100%。

二是健全监管机制,保障水源安全

璧山区是西南典型的重度缺水地区,年人均水资源量仅为重庆的1/3、全国的1/4,由于历史种植养殖原因,水源地库周污染严重,饮用水源水质严重超标。针对这一问题,璧山区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严格水源水质管理,从2018年起用3年时间累计投入近1亿元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提升治理,确保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一是建设大数据智能化监控系统。全区18个饮用水源水库均安装了实时监控系统,对库周开展确权划界,设置规范化防护隔离网。二是开展常态化巡查。对18个水源地506个污染源建立台账纳入河长智慧巡河系统监管,雇佣专业安保人员开展物业化库面保洁。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在饮用水源周边实施“库内修复,库外截污”,建设生态湿地1600多亩,有效削减库周农业面源污染。四是严格水质检验。区水利局联合区卫生健康委,对全区14个千吨万人以上水厂每月监测10项指标,每季度监测42项指标;对17个独立水站每季度监测10项指标,每半年监测42项指标;对分散式供水每年监测17项指标。区生态环境局每月对饮用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经过2年多的治理,农村饮水水质达标率从50%左右提升到80%,饮用水源地水质从40%提升到85%。

三是强化运行管护,提升供水质量

改革前,璧山农村供水实行“一村一表”总表制,总表前由供水企业管理,总表后由镇村管理,用水协会形同虚设,加上管网阀表设置没有考虑维修和管理需要,一个村社就一两个表闸,村表串联,一个地方坏了也不敢修,一修整个片区要么全部断水要么全部跑水,甚至个别村民用自来水浇地,管网漏损率普遍达25%—60%,全区历史欠缴水费达380万元。针对这一问题,璧山区多管齐下,扎实做好管网建设维护,提升供水保障能力。一是抓工程质量。区水利局牵头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监督,针对农饮工程点多面广,工程隐蔽性大的特点,除严格按合同规定外,实行项目人员脸卡签到,现场监管工程视频、图片存档。二是抓精准运行。对全区所有PVC管更换为PEC管,在各居民集中点、转换管径处及分支处更换增加3万余个表、阀、闸,投资200多万元建立电子地图,促进维修监管更加精确,大幅降低漏损量。三是抓旧网改造。对历史形成亟需改造的供水设施网络,通过村社申报,镇街、村社、供水公司、区水利局四方核定验收后,由供水公司统一实施验收。四是抓保险保障。由区水利局担任投保人,每年出资15万元,为全区所有农村供水管网购买财产保险,以消减自然灾害对工程带来的损失。五是抓供水设施确权。由区水利局牵头,对农饮工程开展确权颁证,明确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盘活经营权,增强村集体和村民管水用水的主体责任意识。改革后,水量漏损率普遍下降到14%—18%,历史欠缴水费清缴达100%,供水设施历史质量问题整改达100%。因降低漏损和节约用水的量每年全区节约上100万吨,相当于每年农村建设了一座小一型水库,节约上千万元。

大兴镇符家村建立党员责任区和党员志愿管护队,组织党员通过包片包线包户等方式参与到供水设施建设和管护中,全村43名党员联系602户用水户,通过党员引领用水户参与形成联防联控合力。组建6支党员志愿管护队伍,由党员干部带头通过包线方式划定责任区,形成网格化管理,每月对全村供水管网设施、管线进行全面排查,改造17公里PVC管网,增添287个表闸阀,改造后漏损率从53%下降到17.5%,水价从7元\吨降到3.2元\吨。

四是创新运营模式,合理调降水价

改革前,由于农村供水主体分散、管网年久失修、计费标准不一等原因,农村水费高达8—10元/吨,致使部分地方已通自来水,村民却弃而不用。来凤街道三星村因缺乏管护监督机制,2018-2019年水费最高摊到60元\吨,导致自来水虽已接通群众家里,村民却弃而不用,重新到田间地角挑水喝。丁家街道莲花村饮水水质不好,水价达12元\吨。虽然经过做工作收费收齐了,群众却对高水价非常不满。针对这类问题,璧山区创新运营模式,有效降低农村水费价格。一是压实供水企业社会责任。村镇供水公司主动对农村供水出让20%的漏损量,按实际售水量的80%收取总表后水费,并承担全区农村饮水维修养护工程和日常管护工作。二是统一水费定价。区政府统一实施“两部制水价”“阶梯式水价”,引导节约用水。对农村用水户实行“基本水费+定额水费+完全成本水费”。明确了基本水费为2元/(户·季度),每人每月2吨以内的定额用水量(重庆地区每天每人60升为农村饮水安全评价中供水量达标),按政府城镇供水定价3.1元\吨收费,超过定额的按完全成本收费(目前一般最高摊到3.8-4元\吨)。基本水费用于弥补农村供水工程设施维护。完全成本水费有利于防止浪费,促进群众节约用水。改革后,村民水价全部降到3.2元\吨。三是加大财政补助。区财政每年预算800万元补贴农饮工作,其中400万元为“同网同价”的水价补贴(实际漏损率下降到20%以内政府也不用补贴),400万元为维修基金和水管员1200—2000元每月工作补助。改革后,水价下降到3.2元/吨,历史欠缴水费100%清缴,水费收缴率达100%。

五是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全民共治

改革前,供水企业、镇街、村社、群众责任缺乏动力,管理缺位,“治水”工作难以开展。针对这一问题,璧山区强化正向激励和党建引领,充分调动各方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一是用好考核“指挥棒”。将农村饮水工作纳入璧山区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全区通报并影响镇街奖补资金的申报。制定水管员专项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其劳务补贴金额挂钩。二是用准奖励“助推器”。建立运行管护资金使用激励机制,财政补助资金分配与运行管护绩效挂钩,当水费收缴率达到100%和管网漏损率低于20%时,实施维修养护工程可申请区级基金补贴60%,反之,水费收缴越差、水量漏损越高的补助越低。建立农村饮水水费计收奖励机制,当水费收缴率达到100%时,可留存结余水费的30%作为“奖励基金”,会同留存的“基本水价”用于管水人员的劳务补贴和有明显带头作用用水户的奖励。三是发挥党建“引领力”。以村为单位全覆盖成立用水户协会并依法登记为社会组织,用水户协会加入率达100%,由村党组织书记按程序担任协会理事长并建立“党员责任区”,充分发挥村级党员人熟地熟优势,带头参与巡查供水管网设施包片包线包阀、联系住家周边用水群众包户包表包承包地,带头缴纳水费、宣传政策法规,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工程建设和管护。改革后,党员代表、村社老干部、群众代表各方踊跃参与“治水”,基层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大路街道新房村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引导村民“治水”,通过设立“水价治理先锋岗”、建立“评优评先机制”,增强党员责任心,推动党员干部在用水管水工作中,激发干劲、展现本领、兑现承诺,做到设施有人管、有人修、有人保运行。针对群众节约用水意识淡薄,对漏水损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设立举报奖励机制,群众发现跑冒漏滴现象(无论主观或客观造成)及时上报的,可奖励生活用品一件,激发群众参与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了用水户的责任感。该村漏损率由40%下降到17.8%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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