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方便群众办事,提高特病症办证效率,区医保局自2020年9月1日起将特病资格认定工作下沉到定点医疗机构,满足群众即办即走,及时享受待遇的需求。
一是扩大病种范围。按照市医保局统一规定,在原有的高血压病等26种特殊疾病病种的范围上增加了重性精神病中的分裂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以及阿尔兹海默症等两种“精神类”门诊特殊疾病。
二是确定医疗机构范围及权限。目前璧山区人民医院、璧山区中医院、璧山区第二人民医院、璧山区来凤中心卫生院、璧山区大路中心卫生院等定点机构均有权限进行特病办理。且上述定点医疗机构均有特病诊断、特病症制作、特病遗失补卡等职能。
特病资格认定办理权限下放至定点医疗机构后,按照“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原则,从体检到特病症制作、建档,全程不到1小时,极大方便了群众。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医保惠民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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