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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利局:我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通过市级验收复核

日期: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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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重庆市水利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联合向水利部报送了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及验收销号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中指出同意验收销号;在主要成效一栏中提及璧山区经验和做法是小水电清理整改全过程“七步走”。

一是出台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方案。2019年5月,印发《璧山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方案》,成立璧山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联合工作小组,由区水利局局长担任组长,区水利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等10个部门分管负责人为工作小组成员。

二是按时完成综合评估报告编制和评审。2019年7月25日,完成小水电综合评估报告编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综合评估报告审查会,并报市水利局、市发改委等部门审核。2019年9月29日,市水利局组织召开综合评估报告审核会。经审查批复(渝水〔2020〕12号),我区4座小水电为保留类电站,3座小水电为整改类电站,无退出类电站。2020年9月市水利局等九个部门联合印发(渝水〔2020〕94号),根据文件要求我区的7座水电站均需补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按照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分类标准,均应划分为整改类。11月市水利局会同市级9部门组成复核组进行了审核,同意我区4座保留类小水电分类调整为整改类。

三是按时完成“一站一策”方案编制和评审。2019年12月26日,完成小水电“一站一策”方案编制,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召开“一站一策”方案审查会,并将“一站一策”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后,报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备案。

四是铁腕开展璧南河小水电停运工作。我区将停运璧南河小水电纳入区生态河长重要工作内容,对璧南河上的4座小水电自2019年8月15日起停运三年,助力璧南河水质达标和生态系统恢复,同时结合区生态河长工作,筹资20万元安装生态监控设施,建立视频监管平台。

五是积极筹资实施小水电清理整改工程。在“一站一策”方案的基础上,2020年6月,编制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并组织工程实施,工程投资36万元,由区财政污染防治资金全额解决。整改内容主要包括2个方面:一是增设2处泄放设施,保障生态基流泄放达标;二是安装4处视频监控措施,与原有视频监控并网形成区级监控平台,分别在移动端和电脑端实现实时监控,并与移动公司合作搭建平台接入市水利局信息中心监控平台。

六是创新实施拦河堰生态流量泄放工程。璧山区自筹资金300万元,对璧南河上的10座拦河堰进行改造(涉及小水电4座),在拦河堰上增设提升式闸门(闸门断面1.5m*1.5m),该项工程已于2020年9月完工,工程完工后大大增加了河道生态流量,远超小水电清理整改要求的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10%的要求。目前对璧北河、梅江河上17座拦河堰按照同样的方式进行改造(其中涉及小水电2座),工程总造价450万元。

七是实事求是保质保量完成行政审批手续。2020年9月市水利局等九个部门联合印发(渝水〔2020〕94号),根据文件要求我区的7座水电站均需补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7座小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批复《关于下达璧山区八塘镇前江水电水力发电站等7个小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的通知》(璧山环发〔2020〕214号)。10月14日区水利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生态环境局等六个部门对水电站行政审批进行了确认,联合印发了《关于确认璧山区水电站行政审批合理缺项的通知》(璧水发〔2020〕467号);同时区水利局和区生态环境局对7座电站生态流量进行逐一核定,印发了《关于核定水电站生态基流流量的通知》(璧水发〔2020〕468号)。

通过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改善了我区河流生态环境,消除三条河流8公里的减水河段,每年新增泄放生态水量1.3159亿方;建立了生态流量泄放监管制度,推进小水电规范化管理。增设了放空水闸与生态基流底孔,水坝改建工程在汛期具有良好的防洪保安效果,能进一步扩大河道行洪断面,提高行洪能力,能有效避免洪水漫堤与城市内涝的发生;在枯水期则能形成良好的生态基流,确保母亲河不断流,保证河流水生动植物的正常繁衍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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