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广告宣传行为监管的通知》要求,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的实际状况,重拳出击,切实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构建公平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竞争环境。
一是专题研究,维护房地产领域稳定。区市场监管局召开房地产工作专题会、推进会10余次,参会人数达120余人次,专题研究现阶段璧山区房地产领域广告宣传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特别针对前期出现的房地产广告宣传相关的信访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要求下一步抓好房地产领域广告宣传信访稳定;强化日常监管,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建立健全房地产检查台账,检查、指导、约谈、查处都要落实到位。对有明显、故意、严重的虚假广告宣传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加强与部门间的联动,要充分发挥我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门协调会议工作制度的作用;及时发现和收集问题,积极开展研判,形成经验,及时加以宣贯,从而有效规范开发商的广告宣传行为;通过整治行动,查办和曝光一批侵害购房者利益的虚假违法广告,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广告宣传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积极作为,整治违法违规行为。自3月起至今年12月31日,璧山将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整治行动。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将坚决整治借庆祝建党100周年等名义从事商业炒作牟利等市场乱象,依法从严查处营销宣传禁止销售的“勋章”及伪造“纪念币”等物品的违法行为。同时,区市场监管局将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对涉及敏感问题、各类宣扬恐怖主义等内容的商业营销宣传行为,以及含有暴力、赌博、迷信、色情等内容的违法广告进行严查,加强对在线教育APP关于少年儿童营销宣传行为的监管力度。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全面排查重点行业领域在商业营销宣传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主体清单和问题清单,每周对重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开展抽查监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行为及时责成清除。
三是专项检查,规范房企销售行为。区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组织开展房企销售行为专项行动,严禁将商品房销售宣传与入学资格挂钩。此次专项行动,区市场监管局出动执法车辆5辆次,执法人员70余人,对全区36个在售商品房的广告、宣传资料、购房合同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微信公众号、APP等进行排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3家房地产企业宣传广告中学校的问题,检查组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严禁在广告宣传中明示或暗示购买商品房可以获得中小学入学资格,严禁使用“名校”“学位房”“学区房”等用语,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签订中小学入学合同或协议。同时,督查每个在售房地产项目在销售现场公示“商品房销售不得与中小学入学资格挂钩”的公示牌。此外,璧山区市场监管局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把商品房销售与中小学入学资格挂钩等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进行立案从严查处。截至目前,璧山未发现房屋销售与中小学入学资格进行挂钩宣传的行为。
四是着力广告,做好违法全程监管。要着力提升法律意识,广告主、广告制作者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和义务,在发布广告时必须对内容进行自查,避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要着力构建审核机制,广告发布者要切实履行对各类广告的审查义务,拒绝发布违法违规广告;要着力加强法制建设,广告主、广告制作者、广告发布者要加强内部法制教育,建立健全广告制作发布内部审核、审查制度,并切实履行到位;要着力完善后期管理,针对已发布的广告,如需更新内容的,须经过广告主、广告制作者、广告发布者严格审核,不得单方面随意制作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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