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璧城街道景山路一家生鲜超市接到了区市场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原来,区市场监管局在20日接到群众举报,称该超市的蔬菜在疫情防控期间卖得比平时贵,涉嫌在疫情防控期间恶意涨价。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这家超市的蔬菜价格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土豆、圆白菜、油麦、圆萝卜4款蔬菜进销差价率较本轮疫情发生前分别提高26.7%、47.8%、65.0%、67.3%。
据了解,在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主要从双福国际农贸城、璧山鸡冠石鲜活农产品中转站及农村散户购进蔬菜进行销售,在运输、人工、储存等方面的成本未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所经营的土豆、圆白菜、油麦、圆萝卜的进销差价却明显增加。
在成本增加不大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部分蔬菜销售价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当事人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或将面临10000元行政处罚。
区市场监管局提醒,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相关市场主体,发现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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