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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未完工业主集体维权 法院消保委联动促和解

日期: 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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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张某等10余户消费者与某装饰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装修公司不仅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工,还玩起了“失联”,于是,10余位消费者向区消保委进行了投诉,并在区消保委的支持下,向区法院提起了消费者集体诉讼。为了快速化解纷争,及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区法院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应用“诉前化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与区消保委联动开展诉前调解。

经全面了解案件相关信息,被告装修公司经营出现困难,无法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合同,退还装修款也存在困难。考虑到装修公司现仍有支付能力,双方存在调解的可能,区法院立即启动诉前调解快速通道,将案件委派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调解,采用“法官助理+特邀调解员”齐力化解纠纷方式,开展诉前化解。

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多次找到双方做思想工作,原告称被告未按照合同期限完工,应退还部分装修款并承担违约责任;被告称原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装修款项,且原告自行更换门锁被告无法继续进行装修,存在违约行为。经仔细梳理,双方争议焦点为尚未装修的项目费用、材料运输费、装修后墙壁脱落返工费以及业主自行装修费计算等,经双方举示各项费用计算标准的证据,双方计算差额约1万元。

为快速妥善解决该案,工作人员采用情理法疏通双方心中堵点,因案施策、对症下药,最终修复了双方当事人的“心墙”,打开了“心结”,双方当场达成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经审查后法院及时出具法律文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该纠纷案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在矛盾多元纠纷化解中的作用,更好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深入贯彻“一件事一次办”司法便民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推行集成化办理,推行“四减”工作法,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纵深推进诉源治理,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共绘多元解纷新“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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