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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重庆市璧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日期: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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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重庆市璧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31日至2月3日在璧山中学枫香湖校区召开,会期4天。如因重大工作等原因需要调整召开会议时间等相关事宜,由区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重新确定后另行公布。

建议重庆市璧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璧山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璧山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璧山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璧山区2024年区本级和街道预算;听取和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投票表决年度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听取3个部门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成立大会筹备处,负责重庆市璧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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