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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召开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

日期: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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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区召开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暨政策培训会,各相关部门、学校及国有企业分管负责人参会。

会上,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我区当前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并就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业务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凡是我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均属于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的对象。改革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制度依然保留,个人账户结余的归属不变,在职职工个人缴费的比例、流向不变,退休人员不缴费的政策不变。同时,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扩大,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的医疗费用。

会议要求,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宣传重点,确保宣传内容的全面性和政策执行的准确性,让参保职工充分了解职工门诊共济的意义、个人账户的变化等政策,从而提高参保职工的政策知晓率,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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