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5日重庆市璧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重庆市璧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贺少锋所作的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围绕区委十五届七次全会部署,强化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抓实“公正与效率”,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在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中奋勇争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璧山新篇章贡献司法力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