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MB1E68659K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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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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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周春江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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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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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综合行政执法提供保障。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城市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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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普兴街8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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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周春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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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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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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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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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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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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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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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从业人数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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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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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宗旨:为综合行政执法提供保障。单位的业务范围: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城市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协调、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及派驻机构开展其他领域的联合执法。 1、本年度,我办上路执法检查240次,开展驻站执法56次,组织六支力量在赶集日、节假日、交安行动日上路执法60余次,纠正500余人次的违规驾驶。 2、主要领导上路执法36次,分管领导上路执法72次。 3、组织召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例会12次,联席会议4次,劝导员培训会2次。 4、进农村宣传60余次,进企业宣传2次,进社区宣传10余次,进学校宣传4次。协助广普小学建立学校交通安全劝导队,严把学校交通安全源头。 5、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1500余处,发现隐患4处(水太路未安护栏、G244 1733km+800m支路方家院子路段临水无防护栏、白鹤村果白路临水无护栏、杨三支路雷公凼水库无护栏),及时整改4处,整改率100%。 6、加强对交通劝导站督检工作,特别是节假日和赶场天的执法监督,共计240站次。坚持每月必查,每场抽查。 7、开展交安行动15次,期间5个劝导站,3个劝导队全员上岗,加大对面包车、私家车、三轮车、变型拖拉机的路面检查力度,严查超员、超速、酒驾、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为我镇提供了一个安全的交通环境。 8、每周提前录入下一周工作计划和上周工作日志,实现排岗率100%;及时督促5个劝导站、3个劝导队录入劝导日志,实现上岗率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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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2019.8.7-2024.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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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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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
填表人: 周春江 联系电话:13908323160 报送日期:2021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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