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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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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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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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董兴华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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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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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负责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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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福音街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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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董兴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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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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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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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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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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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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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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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
从业人数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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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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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1.我镇存在信访诉求的退役军人共计8人,其信访诉求都及时地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2.存在医疗报销诉求的优抚对象共计49人,为其报销医疗补助共计6万余元。 3.存在住房诉求的退役军人共计128人,其中23人的情况符合C,D级危房改造政策,修建面积为2204.1m2,发放补助金额160000元、84人的情况符合一般农户房屋改造政策,修建面积为7098m2,发放补助金额442500元,3人的情况符合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住房困难补助条件,我镇已为其申请住房修建补贴。符合公租房房租减免条件的有18人,已为其办理公租房房租减免。 4.我镇现有优抚对象共计378人,其中“三属”12人、60岁农村士兵154人、两参人员77人、伤残军人27人、带病回乡人员93人、老复员军人15人。每月共计发放33万余元,一年共计404万余元。另外每年为2名瘫痪老复员军人各发放800元补助。 5.2020年春节慰问镇困难退役士兵共计41人,慰问金额10400元。发放义务兵优待金34人,人均11382元,共计386988元。给村,社区退役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属发放年画3600余张。 6.8.1建军节,镇领导看望慰问我镇带病回乡,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并为其发放慰问金 0.5万元。 7.为4位在部队被评为优秀义务兵和3名在部队立三等功的现役军人发放立功奖励金近2万元。 8.我镇本年度对新增退役军人进行身份信息采集,共计23人。我镇现有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共1807人,本年度的身份信息核查已全部落实。此外,今年正值抗美援朝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区人社局最后认定我镇13名老复员军人参加了抗美援朝战斗,为其发放了抗美援朝纪念徽章。 9.我镇组织8名士兵参加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青杠民生大酒店举办的“退役第一课”宣讲会,该宣讲会为退役军人进行就业帮扶、学历提升、技能培训等政策宣传。 10.我镇今年为符合政策规定的退役军人33人办理了社保接续,其中有些退役军人在外地工作,不能及时回来办理社保接续,我们工作人员采取代办的方式为其办理社保接续业务。 11.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我镇于今年11月,由镇、村负责人组织并带领优抚对象在区人民医院进行年度体检。 12.自2020年1月以来,我镇积极动员退役军人参加疫情防控志愿者工作,参加疫情防控的退役军人共计60余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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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19年 至2024年10月0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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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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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
填表人: 严明 联系电话:17725167086 报送日期:2021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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