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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日期: 202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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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00227358696129T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定代表

冯晓玲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困难群体提供救助服务。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具体承担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及信息收集事务工作。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中山南路133号

法定代表人

冯晓玲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

6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从业人数

5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做好我单位的相关工作,对我单位一年的工作报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现将2021年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1.城乡低保“规范透明”。我区扎实规范低保申请、受理、核查、评议、审核、审批等操作程序,坚持“凡救必查”,做实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平台比对数据工作,加强结果应用,确保救助对象更加精准。同时,高效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迅速落实市级统一调整的城乡低保提标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已缩小到1:0.8,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2020年,全区纳入城乡低保保障68370户次108802人次,发放低保金4611.35万元。其中城市低保21857户次30639人次,发放城市低保金1561.65万元;农村低保46513户次78163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3049.7万元。符合低保条件的扶贫对象全年共发放9691人次359.27万元。 2.临时救助“救急救难”。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将临时救助政策与社会互助、家庭保障相结合,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功能,及时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今年1-12月,发放临时救助金1580人次704.01万元。其中发放扶贫对象56人次18.93万元。此外,全年对低保、特困、孤儿等民政对象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888.55万元。切实做实了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19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3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冯晓玲  联系电话:15730055923  报送日期:2021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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