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358696129T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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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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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冯晓玲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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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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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困难群体提供救助服务。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具体承担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及信息收集事务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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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中山南路13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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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冯晓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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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2(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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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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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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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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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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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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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
从业人数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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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做好我单位的相关工作,对我单位一年的工作报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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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按照《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现将2021年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1.城乡低保“规范透明”。我区扎实规范低保申请、受理、核查、评议、审核、审批等操作程序,坚持“凡救必查”,做实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平台比对数据工作,加强结果应用,确保救助对象更加精准。同时,高效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迅速落实市级统一调整的城乡低保提标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已缩小到1:0.8,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2020年,全区纳入城乡低保保障68370户次108802人次,发放低保金4611.35万元。其中城市低保21857户次30639人次,发放城市低保金1561.65万元;农村低保46513户次78163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3049.7万元。符合低保条件的扶贫对象全年共发放9691人次359.27万元。 2.临时救助“救急救难”。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将临时救助政策与社会互助、家庭保障相结合,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功能,及时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今年1-12月,发放临时救助金1580人次704.01万元。其中发放扶贫对象56人次18.93万元。此外,全年对低保、特困、孤儿等民政对象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888.55万元。切实做实了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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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19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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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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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
填表人: 冯晓玲 联系电话:15730055923 报送日期:2021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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