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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八塘镇中心卫生院 |
法定代表人 | 高定梅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八塘镇中心卫生院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卫生咨询等公共卫生服务,切实保证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协同做好业务培训、卫生监督、信息收集等综合管理服务。 | |||
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八塘镇璧八路68号 | |||
法定代表人 | 高定梅 | |||
开办资金 | 231(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736.36 | 1874.42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八塘镇中心卫生院 | 从业人数 | 58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2020年我院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及时按照要求进行变更登记,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党的建设 1.组织建设和干部人事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召开支委会22次,支部大会13次,讲党课4次,其中支部书记讲党课2次),主题党日12次、党员发展(新发展党员1名,入党申请人2人,积极分子2人),党费收缴(2020年交纳党费7302元)、党内帮扶关怀、先锋工程(开展先锋工程季度评比,评出“服务先锋”、“技能先锋”、“表率先锋”,并授予先锋奖杯,让每位党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组织生活会(含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组织工作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按照璧山委办发〔2018〕64号文件要求,开展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以“一流党建”促“一流业绩”。扎实开展“党建引领、小区治理”送健康进试点小区工作,并发动单位党员主动参与“党建引领 小区治理”承诺践诺。按规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本年度未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干部档案管理规范。非在编人员严控在核定指标范围内,本年度未开展非在编人员招聘,人员管理规范;贯彻落实“人通”相关政策。 2. 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廉政制度健全,党支部书记牵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党政会议议事程序规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防范措施有力、整改落实到位。扎实开展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工作。扎实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党纪,深化“以案四说”“以案四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纠治“四风”问题,塑造行业清风正气。严格落实区委“十必谈”暂行办法,抓早抓小到位,严格执行重点工程项目报备和廉政承诺备案制度。 对标对表,严格落实区委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全年无违规违纪问题、无违法案件。 3. 统战群团及其他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会、妇委会、支部、关工委、老干部等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统战、政协调研等有关工作。 4. 宣传工作:全年开展重大节日纪念日卫生健康社会宣传活动12次。开展医院特色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完成医院党建文化阵地建设、完成发热诊室、肠道诊室、门诊医生诊室的改建并投入使用,我院获评璧山区“最美护士”1人、璧山区“最美医生”1人、1名乡村医生获评“重庆好医生”称号)。完成各类信息报送、采用和外宣等任务(媒体报道区级136篇、市级以上1篇;舆情信息11篇、“健康璧山”微信公众号/“健康璧山”专刊报送67篇、采用31篇;璧山清风微信公号报送3篇、采用2篇;党建信息报送5篇、采用3篇;共产党员文章报送2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卫生健康专业志愿服务工作,正式干部职工注册达100%,每名正式干部职工全年服务时长需达到20小时以上。学习强国全年党员注册率100%,非党完成注册率100%;每月党员学习活跃度100%。 5. 意识形态和舆情工作:严格按照《2020年卫生健康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开展工作,落实意识形态“七本台账”;线上、线下未发生重大舆情。 (二)行政管理工作 强化政务信息报送工作,2020年报送政务信息49条。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全年未发现值班人员脱岗或履职不到位的情况。按照区级进度要求,严格按照《关于卫生健康系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的通知》(2020)183号执行。 (三)财务管理工作: 严格落实璧山区健康共同体“三通”建设“财通”相关工作任务。严格落实璧山区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方案相关工作任务。预算执行,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收支平衡;资产管理规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建立和完善单位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收支管理、专项资金等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严格执行。 (四)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1.完成指令性任务:2020年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和指标,通过璧山区紧缺实用人才招聘1名中医执业医师,通过进修培训加注册儿科医师1名,全科医师5名。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不存在先收费情况。 2.医疗质量与安全方面:2020年选派两名中医医师、三名临床护士参与璧山区中医院医联体精准帮扶集中培训;接收上级医院帮扶人员5人,其中“区管镇用”1人、“上派下挂”2人、“医联体精准帮扶”2人;我院严格落实血液安全技术等规范,2020年度未发生医疗纠纷。 3.医疗服务能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短缺药品药品常态储备机制持续完善,基本药物使用配备比例75%,每季度制定易短缺药品清单,对清单内药品按一个季度使用量进行储备。贫困人口住院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慢性病和重特大疾病自付比例控制在20%以内。完成《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填报。持续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完成线上自评。严格落实村卫生室管理工作,完成了辖区全部村卫生室星级挂牌等工作。 (五)卫生应急工作: 我院设有独立的库房和出入库登记管理资料,按照应急物资储备标准目录,应急物资储备齐备。2020年未发生卫生应急事件处置失职情况,全年组织医务人员开展了1次新冠肺炎的应急演练,演练资料和应急预案完备。严格落实120调度指挥中心应急救援安排。 (六)公共卫生工作: 2020年已接受区卫健委组织的公共卫生第三方评估检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持续开展,建卡贫困户签约全覆盖,在管慢病患者和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和残疾儿童家庭医生签约和履约服务覆盖率达60%以上。今年上报了12起食源性疾病病例;接种门诊全程可追溯系统覆盖率和使用率达到100%,每种疫苗可通过系统进行全程可追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药率达到8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律服药率达到60%以上。 (七)妇幼工作: 本年度我院未开展计划生育手术。药具发放情况,共发放避孕套857元,外用杀精剂8243.2元,共发放9550.2元,2020年1-3季度发放率96%,4季度因全市药具货存紧张,我院未领到药具。对残疾(重点听力残疾、语言残疾、精神残疾、智力残疾)、贫困育龄妇女孕情摸排工作,建立了季度台帐花名册及孕情上报。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覆盖率未达到90%。我院本年度职工婚前医学检查率达100%。 (八)人口老龄及家庭发展工作: 我院在各窗口科室建立了老年人、计生特殊家庭“绿色通道”,与辖区养老机构开展协议合作并开展健康宣传活动。 “两非”工作切实开展,在相关科室设置了醒目标识,与相关科室签订责任书,相关医生向医院签定遵守“两非”工作“承诺书”,B超、药品管理、举报奖励等管理制度上墙。计生特殊家庭家庭医生签约率达100%,体检率达92%。 (九)规划信息: 按照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各项要求,营造健康事业的社会氛围;配合编制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区域卫生规划,提供“十四五”规划编制所需要的材料、数据。按时间进度完成发热和肠道诊室建设,设备完善。该项目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一金三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2020年无中央投资项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厕所专项整洁行动改造有关工作按要求圆满完成。数字化接种门诊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我院能实现移动支付,对居民电子健康卡线上功能配合改造;配合区卫健委实施医学检验信息系统(LIS);配合实施家庭医生签约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改造和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网络安全改造和管理。卫生统计每月数据严格质控,月度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十)安全生产及依法执业: 在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扫黑除恶、内部治安防控等日常工作中,及时上报资料。每月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每半年开展1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每年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未发生非正常信访。2020年度组织全院职工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民法典》宣传学习活动参与率100%;全院干部职工法治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达100%。在医疗服务、传染病管理、放射卫生等执业工作中,未发生违法行为被上级通报的情况。 (十一)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 区级健康促进医院工作已完成等待验收。我院组建了11个健康宣教工作小组,每村(居)每2个月举办健康讲座不少于1次,每季度到每个贫困患者家庭进行入户随访并按要求发放健康教育“明白纸”、健康实用工具、 “健康教育处方”和培训至少1个健康“明白人”。每村(居)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或宣传墙面1块,每3个月更新一次内容。开展医务人员健康教育师资培训1场次以上、村级健康教育骨干培训实现全覆盖。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卫生整治、公共环境消毒杀虫、健康教育、控烟工作持续开展。 (十二)中医工作: 设立有中医科室和中医综合服务区,能够开展中药饮片、中成药、中医康复理疗等中医药服务;2020年度开展了中医中药中国行主题宣传、中医药法主题宣传等活动,图片、宣传资料等佐证材料完备;开展远程会诊业务每月平均人次数3次。中医科使用中医辨证论治开具处方每周平均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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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03月17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09日。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张春林 联系电话:18908313019 报送日期:2021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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