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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0227K361974451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发展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赵小燕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发展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农村水利发展提供技术保障。承担水能源开发具体事务,组织开展水能源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大中型灌区、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小水电改造等工作。 | |||
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东林大道39号 | |||
法定代表人 | 赵小燕 | |||
开办资金 | 6(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7.6 | 6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发展中心 | 从业人数 | 7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1、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有效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持续加大饮水安全“动态清零”力度,确保全区脱贫人口1616户4228人,另脱贫不稳定户1户2人、突发严重困难户2户5人、边缘易致贫户1户3人供水均有保障。 2、完成2499万元工程建设任务,其中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79万元、水利发展资金320万元、区级自筹资金1900万元,全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150余处,改造农村供水管网和表闸阀,并网或升级改造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 3、全面开展“党建引领、水价治理”深化治理工作。建立农村饮水“以奖代补”机制,以确权颁证明确的管网长度为基数,强化正向激励,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补资金;完成150个村供水设施和管网确权登记颁证,明晰村级供水资产产权,强化镇村主体责任意识。 4、自主研发农村饮水安全智慧系统,加快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完成6200km农村供水管网数据测绘和形成数据库,实现农村供水管理效能化、信息化、数字化。 二、灌区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下发2020年度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指导完成13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镇级示范区建设;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县区级验收的相关工作;完成双塘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完工验收工作;完成2021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工作。 三、农村水电工作。 建立璧山区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督管理机制,完成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平台建设,市局区县同步监督;通过市水利局组织的对我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验收复核;常态化做好小水电安全生产管理和度汛工作,完成璧山区7座水电站2021年三个责任人公示、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加强安全巡查,确保安全度汛;严格逗硬加强对停运电站的监管,全力保障河流生态可持续发展。 四、2022年工作计划。 1、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有效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深化“党建引领、水价治理”成果,持续加大饮水安全“动态清零”力度,持续加强饮水工程运行管护,监管执行用水政策,确保工程建得起,运行好,长效益。 2、加强对各镇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开展好小型水利工程的运行管护工作。 3、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后续工作,加强生态流量泄放监管和停运电站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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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20年04月08日至2025年04月08日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周静 联系电话:13996272799 报送日期:2022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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