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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许先江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综合行政执法提供保障。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城市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 |||
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兴旺街53号 | |||
法定代表人 | 许先江 | |||
开办资金 | 1(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人民政府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 | 1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从业人数 | 13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开展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管理、消防安全等领域行政执法。2021年度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450余次。其中:开展城市管理执法检查350余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20次,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60次,开展规划建设领域执法检查20次。口头对违法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违规设置广告等行为警告200次,对秸秆焚烧、违法排污等行为警告10次,对占用消防车道等行为口头警告20次,对违法占地、乱搭乱建行为口头警告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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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019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5日)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许先江 联系电话:13996076315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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