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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廉政教育中心

日期: 20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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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廉政教育中心

法定代表人

冯定镶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廉政教育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主要负责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事务性工作;负责留置场所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相关资料的收集、保管和查询工作,被留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住    所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金堂村二组

法定代表人

冯定镶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璧山区监察委员会机关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

2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廉政教育中心

从业人数

5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2021年度,我单位在中共重庆市璧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重庆市璧山区监察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单位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积极谋划留置场所工作。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留置工作,主要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班子成员多次到中心调研指导工作,中心及时向场所内各驻点单位传达相关会议精神并贯彻实施,积极谋划留置场所工作。在机关各部室指导帮助下,中心根据工作实际完善健全30余项制度、预案,形成了职责明确、内容具体、程序清晰、可操作性强的留置场所工作机制。 (二)贯彻落实区纪委监委留置工作相关要求。根据《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进入场所开展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中心要求各单位及个人严格按要求落实责任。每周协助案管驻点召开安全例会,对场所和留置区域开展安全大检查,以各驻点工作单位找、集体开会讨论研究、报区纪委监委领导审定的方式,查找出留置工作相关风险点和安全隐患,根据查找出的风险点和安全隐患,按照留置工作相关要求,逐一对照整改,明确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均已整改完成。 (三)提高认识,强化纪律意识。每周定期召开中心工作人员例会,传达学习留置工作相关要求,总结工作经验与不足,不断提高中心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工作服务水平,强调留置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签订保密承诺书,强化中心人员的保密意识。针对物资采购等重点岗位经常提醒约谈,采取多人经办、不定期抽查的方式防范廉政风险,不断强化中心人员的纪律意识。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等要求。一是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对拟进入场所人员,经案管室审核人员的健康状况、14天活动轨迹等手续合格,报请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同意,中心确认身份后方可进入场所;对拟离开场所人员,经各驻点单位领导签字同意报区纪委监委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二是严格按照要求每日对场所进行消杀。三是及时与医护人员沟通,对场所内工作人员和对象身体情况密切关注,对可能出现的状况根据制定的预案及时处理。 (五)各司其职,确保场所正常运行。中心为后勤人员制定详细的工作职责和范围,各项工作均明确到人,做到常用设备每日检查,特殊设备每周检查,确保场所内各项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中心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安全卫生、保障服务”的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相关措施和物资管理规定,保障场所内人员的食品安全和必需物资的供应,从未出现食品安全相关问题,坚决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区廉政教育中心工作创新发展的思路还不够宽,创新的力度和深度还不够,服务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2年,区廉政教育中心将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尤其是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区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和宗旨业务范围开展工作,圆满完成2022年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20年7月13日至2025年7月13日。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无。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无。

填表人:  雷洁  联系电话:18375862042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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