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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日期: 20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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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春梅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做好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权益保护等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服务性、保障性、事务性、延伸性工作。

住    所

重庆璧山区璧城街道中山南路133号

法定代表人

李春梅

开办资金

9(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

9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从业人数

6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2021年,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带着责任和感情扎实做好退役军人服务性、保障性、事务性、延伸性工作,打通服务退役军人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让退役军人满意,让他们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目标任务,坚持党的领导,努力打造退役军人之家。 二、服务宗旨。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 三、2021年工作总结。(一)规范和加强镇街、村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印发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指南>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9〕57号)、《重庆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规范工作规范》、《关于退役军人服务机构设立有关问题的通知》(璧委编委〔2019〕35号)精神,采取“分片区、不定期、不打招呼、直沉一线”的方式,由局领导带队,3次分片区对15个镇街和191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开展随机走访调研,4次召开推进会,切实摸清底数、找准症结,真正为保障体系建设及运行“把好脉”,推动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及运行规范化。(二)扎实推进“三级”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按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五有”和“全覆盖”要求,持续有序推进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6个镇街服务站和退役军人达 300 人以上的9个村(社区)服务站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确保100%创建成功。(三)对照任务清单,对标对表抓好查缺补漏。按照2021年重庆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季度任务清单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逐项对照落实。指导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重点在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权益保障、业务培训等方面开展工作。组织或参与召开全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共计17次,参培人员558人次;发放退役军人关爱基金41.2万元,93人。(四)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狠抓培训与就业衔接、培训与创业衔接、培训与思想政治教育衔接,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举办重庆市首个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论坛,组建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园区2个,经报市局核定,与4家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职业技能承训机构签订协议,组建8人专业导师团队1个,开展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4场,参与人数800余人,达成就业意向300余人。完成高职扩招对象学费资助审批等710人,落实全日制和成人教育学费资助申请23人,支付学费补助25余万元,2020年212名退役士兵,2021年复学就业率达98%,退役第一课培训率达95%。 四、存在的问题。(一)无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先行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村社区一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运行均没有落实专项工作经费,缺少必要资金和物质保障,工作运行存在现实困难。 (二)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功能较差,工作人员基本为兼职,工作任务繁多,工作职责交叉,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开展工作的主观能动性不强。 五、2021年工作计划。(一)继续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退役军人服务站示范创建行动,推动全区服务对象在100人以上的88个村(社区)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工作。(二)打造高质量示范型退役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持续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分别打造1-2个高质量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三)推动建立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经费保障制度。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到2024年12月12日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填表人:  李春梅  联系电话:15123223511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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