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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日期: 20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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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彭耀庆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综合行政执法提供保障。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城市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协调、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及派驻机构开展其他领域的联合执法。

住    所

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文丰街39号

法定代表人

彭耀庆

开办资金

6(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

6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从业人数

5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治理论和业务水平。在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各领域的行政执法全过程中,以实际案例为基础,不断积累执法经验,不断拓展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   二、强化队伍建设,打造高效廉洁的执法队伍。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执法干部素质,始终把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廉政执法建设摆在首位,积极开展廉政执法教育。    三、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正规各项执法程序。 1.积极开展山坪塘水质达标整治工作,完成了35口山坪塘水质达标整治。 2.通过开展科普宣传活动,不断宣传各项法制法规。 3.加强森林防火安全巡查,配合区森林公安加强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管控。 4.召集农机驾驶员60人次,开展农机安全教育4次,确保农机运行安全。 5.坚持每月开展辖区污染源巡查,全年共计巡查山坪塘、养鱼池和养殖场120次。 6. 按照《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全镇露天焚烧秸秆进行了巡查累计48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09月04日。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填表人:  何俊彤  联系电话:15123334709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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