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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曹建波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综合行政执法提供保障。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授权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城市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 |||
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大同街32号 | |||
法定代表人 | 曹建波 | |||
开办资金 | 3(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 | 3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从业人数 | 4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1,按照规定派驻官方兽医到大兴屠宰厂开展生猪屠宰检疫工作,并监督指导其进行不合格生猪及生猪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监督指导大兴食品有限公司大兴屠宰厂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生猪屠宰生产、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非洲猪瘟检测、安全生产、产品流向登记等工作; 2,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大兴镇辖区内的私屠滥宰执法工作; 3,协助大兴市场监管所规范大兴镇辖区内生猪产品市场流通行为; 4,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授权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城市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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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19.10.09-2024.10.09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曹建波 联系电话:13883158330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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