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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日期: 20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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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夏莲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负责文化娱乐、文化宣传、文化推广、文化遗产、文物保护、文化市场、电影、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培训、旅游等文化和旅游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住    所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天前街13号

法定代表人

夏莲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大路街道办事处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

2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从业人数

7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1.送文化下基层文艺演出。 2.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娱乐活动,以及组织协调,管理辖区文化生活。 3.组织群众性的读书活动,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辅导培训当地的文化队伍和骨干。 4.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群众求知致富发展商品经济服务。 5.收集挖掘整理民间的文化遗产,做好地方文物的保护任务和宣传工作,对管辖范围内的文物进行安全检查。 6.根据党委政府区文化部门的指示,管好辖区的文化市场,包括文化个体户,网吧、民间艺术,书摊,摄影,电影等。 7.加强非遗文化的宣传和申报。 8.指导村基层文化站建设。 9.指导农家书屋管理及开展工作。 10.文化服务中心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室的免费开放工作。 11.全街道范围内的运动器材设施的检查维修。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19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19日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填表人:  夏莲  联系电话:13996096487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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