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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日期: 20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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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0227358696129T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冯晓玲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困难群体提供救助服务。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具体承担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及信息收集事务工作。

住    所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中山南路133号

法定代表人

冯晓玲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

67.2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从业人数

5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做好我单位的相关工作,对我单位一年的工作报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现将2021年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2021年,全区发放低保金4300万元,临时救助金613万元。全面开展排查将符合社会救助保障政策的人员及时纳入相应保障,保持了救助政策总体稳定。全区脱贫户1616户,4228人,在册低保317户,695人,其中27户脱贫不稳定户72人、59户边缘易致贫户164人、2户突发严重困难户5人共88户241人进行了重点、全面摸排,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户25人、边缘易致贫59人、突发严重困难户3人共87人纳入城乡低保兜底保障;将符合条件的边缘易致贫户2人、脱贫不稳定户2人纳入民政困难家庭建档保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19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3日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填表人:  冯晓玲  联系电话:15730055923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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