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450696180Y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大路中学校 |
法定代表人 | 杨昌相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大路中学校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实施高中教育和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 |||
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文兴街16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杨昌相 | |||
开办资金 | 254(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8934.8581 | 40490.8037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大路中学校 | 从业人数 | 210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1年,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我校领导班子带领全校教职工,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立足学校实际,各方面的工作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优异的成绩,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以党史学习教育和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一是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职责。学校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发挥好以上率下的示范引领作用,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切实抓好分管工作领域内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教育教学、安全等工作。二是每月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及思想引领。三是将抓基层党建与巡察整改工作结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在巡察整改成效综合评估中结果为“好”。四是深入推进“党建+”,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引领及党员模范作用。开展志愿者活动3次,参与党员200余人次,参加社区志愿服务150余人次,为身边群众办实事好事共160余件。党员教师上示范课100余节,青蓝结对25对,参与疫情防控200余人次,党员教师获评各级表彰50余人次,论文发表、获奖40余篇,学校教学成果显著。2021年7月被教育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1名党员教师被评为“璧山区担当作为先进个人”。 二、狠抓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法制建设相关工作,确保校园风清气正 一是抓实党风廉政工作。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师德师风建设,筑牢教职工的思想防线。本年度开展“以案四说”4次,师德师风专题教育3次,组织党员到廉政教育基地学习1次,发送廉洁提醒信息30余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部督导检查2次,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150余人次。二是抓牢意识形态工作。全面彻底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坚决清除邓恢林案件恶劣影响;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学校场地外借、论坛交流均按规定程序监管;学校微信公众号、各类群等均由专人监管;全年无意识形态问题发生。三是扎实推进法制建设。利用“三会一课”、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等形式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签订《规范教学行为》承诺书;在党建宣传展板中定期更新廉政文化,引导教师们廉洁从教;利用晨会课、主题班会、黑板报、校园广播、宣传栏、法治讲座等形式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校园内呈现出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安全教育,努力打造和谐校园 学校紧紧围绕“校园安全”这个中心工作,重点开展了安全教育日、防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消防安全、心理健康、暑期防溺水等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每学期不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排查整改;每月不定期对校园环境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还举行了消防演练、火灾演练等活动。本年度,学校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乡村振兴工作 一是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统筹发展和严把安全关,全力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阻击战。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党员教师对45名困难学生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扶,谈心谈话200余人次;通过实地家访、电话摸排、联合劝返等形式开展好控辍保学,目前无一人辍学;抓实农村结对脱贫户的帮扶工作,对大路街道12户建卡贫困户进行每月入户帮扶,帮助其致富奔小康。 五、立德树人,德育实践成果显著化 学校坚持“党建引领,立德于心,成德于行”的德育理念,抓好德育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各项德育活动,如学生行为习惯规范月活动,高一新生国防教育和初一新生入格主题教育活动等。二是做好新生入学心理健康筛查和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开展心理异常学生帮扶活动,建立学校心理咨询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专题讲座及培训。还与“向日葵”服务中心合作,进行团体心理辅导。本学期我校共开展11次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咨询室共完成60余次个案咨询,每次咨询时间50分钟。三是学生承担主人翁角色,积极参与学校自主管理,学生自主管理模式成熟。四是积极开展社团活动,定期开展主题团日,组织各种志愿活动,定期主动进行青年大学习,我校青年大学习已连续多期荣获璧山区学校系统参学率第一名的好成绩。联合璧山区心理健康工作室,开展关爱女童的青春期讲座,在璧山区民盟和团区委的组织下,开展冬日暖阳活动,为留守儿童和表现优异的学生送去冬日的关怀。五是推进学校、社会、家庭的三教育结合。通过邀请专家到校对班主任及家长进行讲座培训、教师入户家访、与“向日葵”服务中心合作、与大路街道各部门联动等形式,在学校、社会、家庭三者之间形成高效、快速的信息沟通渠道。六是组织师生参加各种比赛,成绩显著。在全国“红心向党”读书活动中获得有10余名同学获征文类一等奖;在璧山区第九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中小合唱、舞蹈类节目均获得璧山区一等奖;在璧山区第四届中小学生法治教育特色活动情景剧表演中获得璧山区一等奖并代表璧山区参加重庆市评比;在重庆市九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中有5人次获重庆市一等奖;另有80余名同学在各类比赛中获得市、区级二、三等奖。学校获“中华魂”主题教育读书活动优秀组织奖及璧山区2021年秋委学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五好基层关工委”等荣誉称号。 六、立足改革,谋求新发展 一是扎实开展“双减”和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延时服务采取“智趣融合”的原则,在答疑辅导的同时,开设篮球、田径、乒乓球、围棋、象棋、书法等10余种兴趣班,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深入推进“五项管理”得到家长们的高度认可;二是扎实推进生长课堂2.0改革,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三是持续开展青蓝结对工程,注重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四是通过校本教研、外出学习培训、邀请专家入校、校本培训项目活动的开展等形式,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得到提升。本年度,高中教学成果喜人,实现连续7年攀升,创造12年来新高,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稳居全区前列。50余位老师的教学教研成果荣获市区级一、二、三等奖;30余名教师在赛课、基本功竞赛中,获得璧山区第一、二名或者一、二等奖的优异成绩;8位教师先后评为“璧山区课改先锋”、“璧山区最美乡村教师”等荣誉称号。 七、后勤保障,校园环境上档次 学校后勤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规范化管理;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办公设施设备采购,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狠抓落实求实效,努力提高总务后勤工作的质量;提高安全风险意识,管控好安全风险;抓好校园绿化工作,美化校园环境。2021年完成了教室交互式一体机采购安装,教室灯光、学校广播系统、篮球场的改造,学校改扩建综合教学楼工程正在有序规范实施,并对保家校区和七塘校区楼顶防水和立面进行了改造。 八、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学校纪委和督导室不断加强学习,配合区纪委和巡察组的督导工作,从党风廉政、巡察整改、师德师风、教师意见收集、机建工作、食堂工作、疫情防控、处室工作等方面开展监督;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研究、疫情防控、食堂、财务、机建、采购、招投标、招生、评职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定期与大路街道春骄农业有限公司和重庆特奇机电有限公司的走访联系;每季度一次的全面工作汇报。 以上是一年来学校所做的部分工作,以及在中所取得的一点微不足道的成绩,当然工作中还有不少不尽人意之处,例如在政治理论的学以致用上、教师培训力度上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紧紧依靠广大教职工,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品牌意识,优化办学环境,提高办学质量,提升办学层次,以推动学校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5年06月23日。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重庆市璧山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校综合考核结果为“良好”,列同考核组第4位(共10个单位)。无诉讼投诉情况。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2021年春期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 498人,金额47.5万元;脱贫户、低保户等困难学生免学费及教科书费62人,金额4.16万元,学校资金资助104人,金额4.35万元;2021年秋期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476人,金额47.625万元;脱贫户、低保户等困难学生免学费及教科书费57人,金额3.83万元;学校资金资助240人次,金额8.64万元。2021年高中学生共计资助1437人次,金额116.105万元。 2021春期初中,享受非寄宿补助及贫困寄宿生资助171 人,金额 9.28万元;2021秋期初中,享受非寄宿补助及贫困寄宿生资助 158人,金额 8.48375万元。本年度初中享受助学资助共计329人次,共计17.76375万元。 |
填表人: 朱长春 联系电话:18202303855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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