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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日期: 20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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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法定代表人

雷庶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提供法律援助,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合法权益。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条件的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住    所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215号

法定代表人

雷庶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3.78

14.1

网上名称

璧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从业人数

8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法律援助工作平稳开展 2021年1-12月,区法律援助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330人次。受理民事、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526件。办结313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367.58万元,其中,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218.31万元,为农民工追讨工资92.32万元。 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高效有力 (一)严格执行案件质量管理规定。区法律援助中心严格按照司法部《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重庆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办法》等规定进行案件质量管理,认真做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双评查”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 (二)重大疑难案件跟踪有成效。区法律援助中心跟踪江某等26人与某医院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等重点案件5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三)回访受援人全覆盖。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电话或者上门回访受援人,除无法联系外,民事、行政案件回访率达100%。同时将回访结果反馈给承办人整改。 三、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工作有序展开 2021年1-12月,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配合区公安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开展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工作,安排值班律师为667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了法律咨询,见证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向办案机关反馈了法律意见。 四、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扎实推进 (一)强化宣传,提高援助知晓率。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在妇女节、劳动节、助残日、重阳节等重大节点,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让法律援助深入人心,提升特殊人群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简化手续,提供绿色通道。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即时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应援尽援”,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 (三)创新方式,提供零距离的法律援助。区法律援助中心变被动为主动,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经常走村入户,深入了解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诉求,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为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上门法律援助服务活动。 (四)规范程序,加强部门配合度。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与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相关部门协作,为农民工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经常深入农民工中,还多次到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集中现场受理、办理案件,让农民工少跑路,一次性搞定法律援助办理的所有问题,真正实现为广大农民工提供普惠、精准、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2021年为332名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 五、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全面推行   按照市司法局的文件精神,从2021年3月起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始试行申请法律援助所需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将原应由申请人提供的属特定事项、特定人员、经济困难状况等3大类型14种情形的证明材料,实行了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只需签署承诺书,并如实填写相关情况即可,不必再提交证明材料,让群众少跑路、办事快、办事容易,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12月02日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填表人:  雷庶  联系电话:15923151199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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