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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日期: 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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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0227MB1E3554XX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2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彭耀庆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综合行政执法提供保障。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城市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协调、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及派驻机构开展其他领域的联合执法。

住    所

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文丰街39号

法定代表人

彭耀庆

开办资金

6(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

6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从业人数

5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严格按照《条例》和 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一、狠抓环境整治工作 1、为保证车辆停放有序,加强宣传通过车辆巡逻宣传,村电子滚动显示屏、张贴公告形式要求群众维护场镇秩序,对违法停车劝导后未改正的,张贴罚单7人,劝导有序停车400人次。 2、对乡村道路每月进行抽查考评,保持垃圾桶清洁卫生,及时清运垃圾保持垃圾桶外观清洁卫生,定期对垃圾桶及街道路面进行清扫,为保障垃圾分类管理,做到全镇垃圾桶成对分类摆放。 3、对我镇主次干道、重点街区违法占道摊点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了临时摊点,清除沿路乱堆乱放40余处,清除破损条幅、广告牌86条。出店经营管理,执法大队采取“分段定人”管理方法,做到责任落实到位。 二、规范执法,提升乡镇综合管理力度 2022年以来,福禄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查处秸秆焚烧8起,罚没款共计4000元整;禁渔工作,自今年以来共计没收鱼竿7根,警告处罚1人,劝导400余人次。 三、积极参加其他中心工作 在完成上述各项工作的同时,执法大队积极参加其他中心工作:年初疫情防控,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大队全体人员参与政府值班值守,积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9月4日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填表人: 何俊彤联系电话:15123334709  报送日期: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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