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MB1K54551D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2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定代表人 | 刘几淘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以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名义,统一行使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职责除外)。 | |||
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2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几淘 | |||
开办资金 | 70(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05.16 | 126.08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从业人数 | 26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充分认识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局党组高度重视执法工作,坚决贯彻自然资源部对执法工作要“严起来”的要求,严格落实市局党组关于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格局,持续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素质,全面维护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良好秩序。 二、加强执法业务学习,做好规划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组织全体队员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实施条例》、《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通过移动大数据平台对全区进行规划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移动大数据平台发送宣传短信218万余条。 三、加强规划和自然资源监管,严守法律底线,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动态巡查制度,加大对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的监管和巡查力度,按照“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的原则,基层规划和自然资源所按照执法巡查方案对本辖区进行巡查,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分片区进行巡查,全系统全年开展动态巡查240余次,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2022年共查处违法行为52件,其中查处进入审批程序违法建设18件,涉及违法建设面积约5030.28平方米,罚款369.87万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32件,涉及违法用地面积813644平方米,罚款325.35万元;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2件,罚款10.73万元。 四、严控新增违法用地,着力开展卫片执法工作。一是扎实做好卫片图斑核查、系统填报及查处整改工作。依托第三方技术单位,严格按照《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要求,我局共完成2017个图斑的上报工作。按照政策扣减后,我区初始违法占耕面积为120.89亩,目前,已拆除复耕地块9宗,已取得临时用地(林地)手续地块7宗,已取得农转用手续地块4宗,剩余未整改到位地块60宗,涉及占耕面积57.29亩,现正在积极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二是结合卫片图斑抓好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目前我区新增问题23个,面积48.05亩,其中宅基地图斑18个;公共管理服务类图斑2个;其他类图斑3个。现已整改到位图斑10个,面积27.44亩。未整改到位图斑13个,面积20.61亩,其中,正在办理农转用手续的图斑12个,已拆除正在复耕的图斑1个。 五、积极开展农村“蓝棚顶”清理整治工作。蓝棚顶”清理整治工作属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其中之一,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统筹推进。按照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关于《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路段的通知》(村人居环境整治办〔2022〕3号)文件精神,我局正督促各镇街开展全区重点路段“蓝棚顶”的清理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拆除、整改“蓝棚顶”263处,建筑面积31917平方米。 六、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切实履行耕地保护政治责任,要充分认识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扎实做好问题的整改,2022年我区拆除黎明维、张代富、赵继辉违法建筑2600平方米,对中医院学院、张代富、赵继辉的违法用地18000平方米进行复耕。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5年10月10日。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廖洪勋联系电话:15086822599 报送日期:2023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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